admin31 發表於 2006-6-7 22:56

《新界區專線小巴字軌表》分版路線負責人守則

《新界區專線小巴字軌表》分版路線負責人守則
2006年6月7日發佈

1. 本版提供現有提供服務的新界區專線小巴路線及車隊資料(包括採用新界區編號的過海小巴或往來九龍路線)。

2. 欲在本版貼出小巴路線字軌表之版友,需在B4v版《小巴路線資料表擂台》分板提出申請,經B4版版主iMsg批准後才可貼出,違者可被警告或暫停貼文權,版主亦有權刪除任何未經授權之字軌表。

3. 字軌表負責人必須至少提供以下小巴資料:
- 車牌編號/類型 (如油渣/石油氣)
- 路線資料 (包括編號、收費、班次、行車路線及停站、轉乘優惠等)

4. 負責人必須確保資料準確,不得故意貼出誤導性資料,違者可被警告或暫停貼文權。

5. 負責人的任期沒有時間限制。

6. 若負責人希望放棄擔任路線資料表負責人,須iMsg通知版主處理。

7. 如有未善之處,本版得隨時作出修正。

各站友如對以上安排有任何意見或查詢,歡迎iMsg 給版主(id=admin31)。

B4版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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