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278 發表於 2006-2-27 14:11

無良僱主

各位在職的版友,有沒有遇過無良僱主?他們是如何「無良」?

simon12 發表於 2006-2-27 14:21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6-2-27 14:11 發表
各位在職的版友,有沒有遇過無良僱主?他們是如何「無良」?


無良僱主 ,你是指無理解僱,無理減薪,強迫員工做非工作以外的事,還是怎樣?

eric278 發表於 2006-2-27 14:32

原帖由 simon12 於 2006-2-27 14:21 發表



無良僱主 ,你是指無理解僱,無理減薪,強迫員工做非工作以外的事,還是怎樣?
各樣都可以,包括「假自僱」、「假離職」、強迫員工向僱主回水等等都得。

simon12 發表於 2006-2-27 14:47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6-2-27 14:32 發表

各樣都可以,包括「假自僱」、「假離職」、強迫員工向僱主回水等等都得。
小弟公司上年曾聘請大陸專才來香港,持自由行證件在港工作,不是商務簽證,這是否無良僱主?

另問甚麼是假自僱、假離職?

Ketsu 發表於 2006-2-27 15:05

假自僱(實際上真係「自己顧自己」,有乜事各下自理):L:
即係你同老闆法律上唔係賓主關係
通常佢會叫你自己註冊一間公司
然後你間「公司」同你老闆既公司
做「合作伙伴」
由於你「唔係」你老闆公司既員工
所以乜野強積金、勞保、花紅
佢一律唔使俾
同埋佢「唔同你合作」(即係炒你)
佢一個仙都唔使補俾你
亦唔使乜野代通知金
(再難聽講句
如果你令到佢公司有乜野損失
佢分分鐘可以叫你賠償
甚至告你)

假離職:
呢個我唔知係咪咁解
好似話有d 公司
響d 員工做左一定日子
(通常係18個月
好似話做滿兩年既話
第時係有樣野會唔知點
好似係唔知避左乜野既
呢個要請各位指教)
就會要求佢地離職r
(俗稱「行街」)
通常員工都係「行街」一至兩個月
之後顧主就會請番你
(但都唔係必然)
薪金同福利會再傾過
同埋年資會由頭計過

如果錯漏
請各位指教

其實「假自顧」
我幾乎遇過

「假離職」
我有唔少親戚遇過
佢地都係受顧於某種勞動行業
(早排有好多呢d 「公司」結業)

[ 本帖最後由 Ketsu 於 2006-2-27 16:41 編輯 ]

eric278 發表於 2006-2-27 15:20

原帖由 Ketsu 於 2006-2-27 15:05 發表
假自顧:
即係你同老闆法律上唔係賓主關係
通常佢會叫你自己註冊一間公司
然後你間「公司」同你老闆既公司
做「合作伙伴」
由於你「唔係」你老闆公司既員工
所以乜野強積金、勞保、花紅
佢一律唔使俾
同埋佢「唔同你合作」(即係炒你)
佢一個仙都唔使補俾你
亦唔使乜野代通知金
(再難聽講句
如果你令到佢公司有乜野損失
佢分分鐘可以叫你賠償
甚至告你)

應是「假自僱」。

高等法院上訴庭指出,要驗證是否存在僱傭關係,要視乎以下各項因素:
1)誰擁有生產工具擁有權?
2)誰支付工資?
3)誰有工作控制權?(僱主有否監管僱員工作?)
4)組織關係如何?
5)是否固定領取工資,還是需參與投資?
若果以上實際上是由僱主負責,法庭可以判僱傭關係成立,所謂「自僱人士」只是「假自僱」,
僱主要賠償打工人士權益。

不過打工人士一旦領取商業登記,這種「自僱」承判關係便是無法推翻。

來源:工盟團結報第55期
(http://www.hkctu.org.hk/solidarity_news/express/55/10.html)

eric278 發表於 2006-2-27 15:22

原帖由 simon12 於 2006-2-27 14:47 發表

小弟公司上年曾聘請大陸專才來香港,持自由行證件在港工作,不是商務簽證,這是否無良僱主?

並非無良僱主,只是僱主已違反有關入境條例。
因為自由行證件人士不能受聘。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無良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