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278 發表於 2006-3-1 17:42

外判公司工作

請問各版友有沒有試過在外判公司工作,或者工作性質是「委派」(Secondment)
(即在某公司工作,但僱傭合約卻非該公司,而是另一公司)?

s3n370 發表於 2006-3-1 18:37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6-3-1 17:42 發表
請問各版友有沒有試過在外判公司工作,或者工作性質是「委派」(Secondment)
(即在某公司工作,但僱傭合約卻非該公司,而是另一公司)?

可否講講閣下如何介定什麼是“外判公司”?
若果將“外判公司”定義為承接其他公司承辦的工作,
又或政府的合約工作,
咁好多機構都可以係外判公司。(有錯請指正)

至於Secondment,小弟曾被“委派”(實際上係兩間公司互相交換)
到另一間工程公司實習。原因係要吸取其他同工程有關的經驗。

hr1918 發表於 2006-3-1 21:36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6-3-1 17:42 發表
請問各版友有沒有試過在外判公司工作,或者工作性質是「委派」(Secondment)
(即在某公司工作,但僱傭合約卻非該公司,而是另一公司)?

小弟現職正是secondment性質既職位:L:L:L
老實說句真係做落唔係好滿意,需要工作上無乜大問題,同事上司對我亦唔錯
不過就係因為secondment既關係,總覺得係呢個位既發展前景同晉升機會好有限,因為就算自己工作表現再好,但加人工升職等等都唔係我真正上司可以話到事,都係睇agent個邊肯唔肯或者同公司講唔講得掂數,而且做得越耐感覺上越無歸屬感,所以已經積極另謀高就 :(

eric278 發表於 2006-3-1 22:55

原帖由 hr1918 於 2006-3-1 21:36 發表


小弟現職正是secondment性質既職位:L:L:L
老實說句真係做落唔係好滿意,需要工作上無乜大問題,同事上司對我亦唔錯
不過就係因為secondment既關係,總覺得係呢個位既發展前景同晉升機會好有限,因為就算自己工作 ...
這種職位實際上是Agent請,代表Agent在其客戶公司工作,長駐某一site服務。

s3n370 發表於 2006-3-1 23:41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6-3-1 22:55 發表

這種職位實際上是Agent請,代表Agent在其客戶公司工作,長駐某一site服務。

咁樣算唔算係變相外判?

hr1918 發表於 2006-3-2 17:40

原帖由 s3n370 於 2006-3-1 23:41 發表


咁樣算唔算係變相外判?

根本就係....以我現職職位為例 ,某電訊公司要請某一個職位,但就唔想比福利,津貼,強積金之類,咁電訊公司就會同agent有協議,比一筆錢agent 等agent請人再"委派"到電訊公司中工作:L

eric278 發表於 2006-3-2 18:41

原帖由 hr1918 於 2006-3-2 17:40 發表


根本就係....以我現職職位為例 ,某電訊公司要請某一個職位,但就唔想比福利,津貼,強積金之類,咁電訊公司就會同agent有協議,比一筆錢agent 等agent請人再"委派"到電訊公司中工作:L
這種制度會割裂僱員的社會資本,他雖然是在該公司工作,但卻是Agent僱用的員工,與該公司其他僱員的
關係不是同事,而是外判商與客戶的關係。

資方利用這種制度,分化不同類別僱員的關係,令其僱員受到剝削亦無法團結力量爭取權益,試圖令勞工邊
緣化。對邊緣勞工有研究的學者李劍明及黃洪,在樂施會委託他們研究及撰寫的論文「香港邊緣勞工質性研
究:困局、排斥與出路」中,便指出:

這些資本所運用的策略顯示微觀的勞動市場失效:在一完全競爭性的勞資市場關系是不應存在著
權力關係的......資本對於勞工擁有極大的權力,固此他/她們之間的,決不是完全競爭性的勞資市
場關係。不平衡的權力關係使勞工永遠被受剝削。為了保持資方在權力上的優勢,資本會盡量打
壓勞工的集體力量。
(來源:「香港邊緣勞工質性研究:困局、排斥與出路」,李劍明、黃洪合著,樂施會/香港中文大學,香港,2001)
http://web.swk.cuhk.edu.hk/~hwong/publication/Research_monograph/2001_marginal_worker_qulitative.doc

不知道各位認為這種制度應否廢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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