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15113 發表於 2014-1-19 14:58

「香港居民」與「香港永久居民」

說問下前者同後者權利上有什麼分別?
如果有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成為後者的話又可以成為前者嗎?

ma212223 發表於 2014-1-1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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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基本法,香港永久居民享有選舉及被選權,香港居民沒有
就只有這個分別,因此今天出現住滿一年,未成為永久性居民就可申領綜援的司法覆核

2.可以
居港未滿7年非永久性居民,但為香港居民

DIH 發表於 2014-1-19 15:57

原帖由 ma212223 於 2014-1-19 15:3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1.根據基本法,香港永久居民享有選舉及被選權,香港居民沒有
就只有這個分別,因此今天出現住滿一年,未成為永久性居民就可申領綜援的司法覆核

2.可以
居港未滿7年非永久性居民,但為香港居民 ...
1. 分別不止這個,例如申請特區護照都係要三粒星:
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hksarpassport/eligibilityforpassport.htm

2. 可參考以下連結:
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roa/eligible//
(d)第3點,假如有非中國公民合資格申請,
但沒有申請(或入境事務處處長不批准),
就不是永久居民(不論他住滿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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