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orange 於 2008-5-20 03:08 發表 
任何時候捐錢最好唔好囉收據,一來退稅只係退三成,
(即係捐$100扣$30稅)除非你捐好多錢就另計,二來向
慈善機構囉收據只係加重機構工作量,無形中增加運
作開支,真係有心既捐左錢已經足夠
捐錢只係講心義,如果本版想版 ...
橙兄可能有所誤會了,扣稅是這樣計算的:
所有認可捐款可以全額地作免稅額扣除,唯最高不可以
超過納稅人本身入息的 35% (以前是 25%),最少不少過
$100。例如某人全年收入 $110,000,並假設他只能享有
基本個人免稅額 $108,000,則其應課稅入息為 $2000。
如果他在該年內曾經捐了 $2000,則其免稅額則會達
$110,000,意味他不用交稅。不過他所慳的稅款將只會
是 $2000 x 稅率 2% = $40。
扣稅對於捐款額高及收入較高的人有利。不過所扣款額其實
只有幾 percent,而且收入越低,所扣的稅越少。
(扣三成稅好像是內地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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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08-5-24 06:2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