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811 發表於 2017-3-7 20:58

彌敦道巴士客3傷 律師表示的士涉危駕

本帖最後由 MK811 於 2017-3-7 21:05 編輯

律師表示懷疑今次意外是該名的士司機蓄意造成,警方可控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名;
而受傷乘客亦可循該名的士司機的危險行為,向對方追討賠償。
他又指,事件中看不到巴士車長應負上責任,但若警方調查後認為巴士車長亦有不小心成份,
賠償問題則視乎雙方責任,由雙方分擔。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70307/5639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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