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top072 發表於 2017-4-19 13:11

咁都可以當「交通意外有人受傷」案

有的士司機疑玩嘢,在馬路上四度急煞,累尾隨巴士撞其車尾,最終釀成巴士司機及6名乘客輕傷。相關短片其後被人上載到facebook,惹起網民熱烈討論,並幾乎一面倒批評的士司機行為不當,謔稱是「陰質的士」。

事發於昨晚(15日)約10時許,一輛由旺角開往屯門碼頭的九巴59X路線雙層巴士,沿屯門湖景路南行,駛至兆禧苑巴士站附近時,前方的士司機突然多度急煞。一名相信是涉事巴士上層車頭乘客今(16日)在facebook「馬路的事討論區」群組發貼,指當時的士司機爬頭越過一輛剛出站的巴士後,竟罔顧安全四度急煞,最終累巴士收掣不及,撞向的士車尾,釀成多人受傷,有人撞傷額頭,有人則「chok」到嘔吐。

撞車後,片段錄到有嬰孩喊聲,有乘客當場指摘的士司機「特登」,而拍片者其後走到下層,向巴士司機表明已拍下對方惡行,着巴士司機放心。

警方表示,的士減速致兩車頭尾相撞,巴士司機及6名乘客均報稱受傷,清醒送院治理。58歲姓黃的士司機及56歲姓鄧巴士司機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案件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暫無人被捕。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416/bkn-20170416212322400-0416_00822_001.html

的士司機玩嘢累巴士司機撞車件事,點解警方可以當係「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無人被捕。咁個九巴司機都好無辜姐。

阿偉 發表於 2017-4-19 13:31

警方當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是無錯,因真的有人受傷及交通意外,因可以之後告的士司機不小心駕駛。

Chiujiff 發表於 2017-4-19 16:15

cbobo042 發表於 2017-4-22 11:01

警方成日都諗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咁樣都可以「交通意外有人受傷」

andrewcyn697 發表於 2017-4-22 12:38

全部人都鬧個的士司機但警察都可以當無事發生,仲有無皇法??

toyl 發表於 2017-4-22 16:01

cbobo042 發表於 2017-4-22 11:01
警方成日都諗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咁樣都可以「交通意外有人受傷」

其實好多交通意外都係咁樣做。就算係炒到爛晒、反晒車果D意外都係咁,案件都係倒敍式咁由意外現場開始查返起因,司機最後都會危駕被捕啦!
咁果D意外都係交通意外開FILE...

PB602 發表於 2017-4-22 18:15

呢單嘢如果的士佬告危險駕駛,巴士佬都最少要告老不。
巴士司機明知的士佬玩嘢,就應該停定架車最多報警,但巴士佬停幾次之後都要踩大油跟住架的士,唔排除係想玩的士佬,最後搞到要急停令乘客受傷,巴士司機絕對係不小心駕駛。

andrewcyn697 發表於 2017-4-23 12:03

toyl 發表於 2017-4-22 16:01
其實好多交通意外都係咁樣做。就算係炒到爛晒、反晒車果D意外都係咁,案件都係倒敍式咁由意外現場開始查 ...

覺得警察需要落案票控,有感近年好多小型司機駕駛態度都好有問題,執法部門應該做D嘢作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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