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料無服務就話可能犯法啫,無資料但有服務咁犯咩法呢? 你google 下咩叫誤導性遺漏先啦
東涌站沒有城巴 X1 站牌嗎 ?
商品說明條例係令消費者唔能夠得到該公司指出有嘅服務,但唔寫出自己有嘅服務並非犯法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17-5-17 22:19 編輯
樓主不如講埋紅館 4R 線啦:L這些路線﹐幾乎個個月都有﹐用左好多年﹐但係除左紅館之外﹐沿途名站都無站牌。;P
海關網站搵到以下的文件﹐不如樓主講下巴士公司犯左邊一點
http://www.customs.gov.hk/filema ... Case_Booklet_tc.pdf
經《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 (《條例》)禁止常見用於消費者的不良營商手法,包括- 虛假商品說明; 誤導性遺漏; 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餌誘式廣告宣傳; 先誘後轉銷售行為;以及 不當地接受付款。
誤導性遺漏 :如果商戶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
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本來不會做的交易決定,
就可能構成條例內誤導性遺漏的罪行!
你去到車站﹐你睇到有站牌﹐睇到有通告﹐你睇完才上車﹐有問題仲可以問司機﹐你才決定是否坐車﹐點算有誤導性遺漏。
即使站牌又無﹐通告又無﹐總會有司機的﹐只要你開聲問﹐司機一定答你路線資料的﹐只係在乎你去唔去問。
PS. 我反而好有興趣想知﹐專利巴士服務﹐是否受商品說明條例監管?
事關已經有大大個運輸處負責。
Google完先啦,唔好盲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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