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31 發表於 2006-6-7 10:07

《小巴路線資料表擂台》分版資料提供者守則

《小巴路線資料表擂台》分版資料提供者守則

2006年6月7日生效

1. 本分版提供地方予站友討論及申請擔任路線資料表負責人。

2. 現有路線資料表負責人不用把資料貼在該板內。

3. 若站友希望申請現有負責人的路線,可以把資料貼上《小巴路線資料表擂台》分板,B4版版主會作出處理。

4. 字軌表負責人申請人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 車牌編號/類型 (如油渣/石油氣)
- 路線資料 (包括編號(紅巴除外)、收費、班次、行車路線及停站、轉乘優惠等)

5. 若該路線從未有版友申請作負責人,B4版版主(id=admin31)根據申請人所提出的資料,以iMsg決定是否批核申請,未經批核之版友不得私自貼文,違者可被警告或暫停貼文權。

6. 以下情況下,原有路線將會公開招募負責人:
- 負責人主動放棄而沒有指明繼任人
- 負責人被暫停貼文權六十天或以上
欲有意申請作負責人,需於指定日期內提出申請。待B4版版主以iMsg回覆批准,新負責人隨即生效。

7. 若有多人同時申請同一路線資料表或該路線資料表已有負責人,B4版版主會比較各申請者及現有負責人所提供的資料後,分配予資料最詳盡的資料提供者。

8. 負責人須定時更新所負責的小巴路線資料。

9. 負責人的任期沒有時間限制。

10. 若站友希望放棄擔任路線資料表負責人,須iMsg通知B4版版主處理。

11. 如有未善之處,本版可隨時作出修正。

各站友如對以上安排有任何意見或查詢,請回覆此討論區或iMsg給B4版版主。

B4版版主 Ricky Chow (id=ricky, admin31)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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