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上世代會容許非柱狀建築物既發展?
定係只係因為近代既建築物興直上既關係?1999都唔知你想表達D乜
請講解或用例子講下乜為之:
1. 上世代(乜野年代?)
2. 容許(法例、地產商/個人定習俗?)
3. 柱狀(勵德邨果種先叫柱,定和諧式、大型屋苑一梯八伙都算係?)
4. 發展(純綷講個別建築物,定建築物型態0既evolution)
5. 近代(乜野年代?)
本帖最後由 paul2357paul 於 2017-9-24 10:46 編輯
s3n370 發表於 2017-9-24 10:01
1999都唔知你想表達D乜
請講解或用例子講下乜為之:
例如在渡船角果種金字塔形態既樓宇,大興邨果種微字塔形態既樓宇,仲有無數地下對上幾樓向外突出設計既樓宇。
後者帶來既弊病有例如早幾日果單嚴重車禍所示,情願架雙層巴士既失控方式例如向前遭其他車輛撞停好過咁樣撞向有騎樓既舊樓跟著整個上層遭到浩劫。:funk: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17-9-24 12:45 編輯
paul2357paul 發表於 2017-9-24 10:24
例如在渡船角果種金字塔形態既樓宇,大興邨果種微字塔形態既樓宇,仲有無數地下對上幾樓向外突出設計既樓 ...
你提及的例子主要係唔同年代,
建築物條例因應時代修訂過而出現
渡船角果個年代的高樓大廈要考慮日照問題,
大廈設計唔可以令街道完全無陽光照到
所以最高幾層要向內縮。
現時無呢個限制
最近的樓宇反而鐘意高層向入縮,整特式單位再賣貴D囉...
另外N年前亦容許大廈某高度以上樓層騎出行人路
現時除佐簷篷、招牌等外,唔再容許起出地界
邊一年修改答你唔到
大興邨係政府樓,唔受建築物條例規管
向入縮純綷係樓宇設計
渡船街的例子,上層慢慢收窄,係受1969年制定的「街影法」所限,目的係要令街道受到陽光照射到,但高過廿層樓差不多係無法做到規定,於是於1987年廢除。
參考 :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727/mobile/bkn-20170727060038058-0727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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