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S6 (SE9580) 被的士攔腰撞
早上1131,AAS6 (SE9580)於横頭磡邨近樂富總站遭由小路駛出的士攔腰撞。資料及相片由板友CMKwan4886提供
又一個無視安全的的士司機﹐要跌錢(賠錢)交學費。
PS. 如果巴士一邊肯和解﹐又在合理金額﹐的士應該拿拿聲接受。;P(假設無人受傷)
反而想知咁要 陪幾多比巴士公司
相片由Ken Lee提供
相片由 Kin Wang Kwok,謹此致謝。
1320 發表於 2017-10-7 12:47
反而想知咁要 陪幾多比巴士公司
相中見有白車到,即係意味住有人稱傷啦
冇得賠償和解架喎
DW8306 發表於 2017-10-7 19:41
相中見有白車到,即係意味住有人稱傷啦
冇得賠償和解架喎
就算唔可以和解,要警察開file都好似係要賠錢?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17-10-7 23:37 編輯
clivetock 發表於 2017-10-7 22:55
就算唔可以和解,要警察開file都好似係要賠錢?
無錯﹐警察係查有無人違規違法﹐睇下責任誰屬﹐同埋是否需要作出相關檢控。
而賠償方面屬於民事事宜﹐一係車主經保險公司同意下自己全數負責﹐一係自己負責墊底費並交由保險公司支付餘下賠償。
前者唔影響NCB﹐後者影響NCB及之後有機會加保費。
至於賠償金額﹐都係雙方及保險公司在自行商討。雙方真係無法達成協議﹐便會委託公正行 "打價"﹐得出最終賠償額。
如牽涉人命的賠償﹐有機會要由法庭處理。
警方要開file﹐無得唔通知保險公司﹐分別只係要唔要扣NCB及之後是否需要加保費。
如果無人受傷/死亡+無政府財物受損﹐即時達成賠償/雙方不作追究﹐就係一般所講的和解。
警方唔會開file﹐會當無事發生﹐唔會檢控事件起因的司機﹐警方角色只係一個 "記錄員"﹐記錄有件撞車事件及雙方達成和解。雙方完成和解後要去警署消案﹐如最終未能達成和解未能消案﹐警方會照開file﹐作出相關調查及處理程序。
達成和解係可以唔通知保險公司的﹐但有人之後反口要更多的賠償﹐保險公司係唔會負責。
佢喺呢度出現係行緊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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