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M-30 發表於 2017-10-9 14:26

消防車炒九巴 車長入禀勝訴

唔係打警號就大哂
過路口都係要停一停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1009/mobile/bkn-20171009132327417-1009_00822_001.html

kei_hk 發表於 2017-10-9 15:35

法例一向都係講可以在安全情況下不依交通法規﹐不會作出檢控 / 徹消檢控。

但係出事時唔會得到任何免責﹐要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包括追討賠償﹐警方檢控等。

hkbw 發表於 2017-10-9 16:18

kei_hk 發表於 2017-10-9 15:35
法例一向都係講可以在安全情況下不依交通法規﹐不會作出檢控 / 徹消檢控。

但係出事時唔會得到任何免責﹐ ...

老老實實...呢個係香港竟然真係有點爭議性..
但係外國, 唔讓緊急車輛, 撞左就一定係其他人衰..

053h4 發表於 2017-10-9 17:11

kei_hk 發表於 2017-10-9 17:17

hkbw 發表於 2017-10-9 16:18
老老實實...呢個係香港竟然真係有點爭議性..
但係外國, 唔讓緊急車輛, 撞左就一定係其他人衰..



客觀去睇﹐以今次事件來講﹐巴士守法已經出左燈位﹐巴士根本無得避。

消防車衝燈﹐無話唔得﹐但要安全情況才可以。

撞到成部巴士車頭甩晒﹐自己估下消防車的車速有幾高﹐有無預過有突發事情要停車:L

我見到多數情況﹐緊急車輛要衝燈﹐係收慢部車準備隨時要停定部車﹐睇清楚確定完全安全﹐甚過完路口才會加速。

衝燈期間﹐有好多變數的﹐的確係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例如﹐對面馬路的過路行人﹐有時真係估唔到會有緊急車輛駛近(唔知佢想轉向那個方向)﹐背向緊急車輛根本看唔到﹐又或者行到一半才發現有緊急車輛﹐點都要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

kei_hk 發表於 2017-10-9 17:27

053h4 發表於 2017-10-9 17:11
講真,就算火災有人等救,都唔可以唔理其他道路使用者。如何平衡我唔識答。 話晒係有得救同無得救的分別。 ...

我會講法例係提供方便給予緊急車輛﹐但唔代表緊急車輛唔需要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給予方便﹐係比緊急車輛可以唔需要等轉燈﹐安全情況下駛出。
給予方便﹐係比緊急車輛可以配合當前環境﹐安全情況下超速。
給予方便﹐係比緊急車輛可以配合當前環境﹐安全情況下超越雙白線。


香港人多車多﹐道路環境複雜﹐唔可能一面倒去任由緊急車輛可以違反交通規則﹐出事時不需受法律責任。



053h4 發表於 2017-10-9 18:10

hkbw 發表於 2017-10-9 21:46

053h4 發表於 2017-10-9 18:10
讓唔讓只有駕駛者自先先知,出事就係緊急車輛唔啱

我諗以後都係自求多福啦 ...

而家內部既司機個個都話...無謂搵自己個牌來搏啦...

急? 唔急既..要死, 都死左..救唔得咁多架啦..

明晒啦!

ccicoltd 發表於 2017-10-9 23:42

報導內哪裏提及「勝訴」?

dogdog002 發表於 2017-10-10 00:43

053h4 發表於 2017-10-9 18:10
讓唔讓只有駕駛者自先先知,出事就係緊急車輛唔啱

我諗以後都係自求多福啦 ...

其實有無人睇內文

消防車司機已經認左不小心駕駛同被定罪

車長先至咁有把握去索償姐

最大問題係消防車司機經過十字路口仲Hum Hum聲衝過去

巴士司機反應都黎唔切啦

結果咪不小心駕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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