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i_hk
發表於 2017-12-31 12:10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17-12-31 12:29 編輯
shakugan2005 發表於 2017-12-31 12:01
咁同拎個貨櫃去有咩分別?
外觀上有分別﹐對學生們有吸引力囉。
但係在用途上沒有什麼大分別。
睇下這篇文 :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thread-1046930-1-3.html
之前一部這樣整完﹐都可以講唔駛旨意再有任何移動;P
認真的講﹐你唔係期望學校會養部雙層巴士﹐載學生外出做乜乜活動呀;P
你估養車唔駛錢﹐搵人駕駛唔駛錢咩。
直接租車好過啦。
更重要係歐2,歐3車距離強制死期仲有幾耐﹐換句話說九巴唔向政府註銷牌簿﹐容部部車轉手﹐學校都用唔到幾耐。
即係﹐部車係唔可能再正正常常出街行。
至於校內行走﹐真係在籃球場打個圈去滿足學生的慾望咩﹐邊值得花錢去確保部車可以安全行駛。:L
paul2357paul
發表於 2018-1-1 00:41
本帖最後由 paul2357paul 於 2018-1-1 00:45 編輯
kei_hk 發表於 2017-12-31 12:10
外觀上有分別﹐對學生們有吸引力囉。
但係在用途上沒有什麼大分別。
就算架巴士配上路軌變機動遊戲D中小學擺明唔會有咁既情趣啦。
雖然學校方面其實可以做得精彩D例如司機位變模擬駕駛室。
同埋唔明點解有人咁睇唔起呢D計劃。
試諗下例如大陸都仲未有呢類玩意。
89B
發表於 2018-1-1 08:01
架巴士有車輪拉得郁就唔當建築物個面積唔計差餉地租,另大欖同青馬兩部退後巴士暫時仲可自走,隧道公司有車房跟
bb74c88
發表於 2018-1-1 12:26
kei_hk
發表於 2018-1-2 09:51
bb74c88 發表於 2018-1-1 12:26
又一部?乜前龍躉唔係湯哂咩?送極都有既?呢部係第四部?
應該係第3部﹐#2的引出的新聞稿有講係 "第3次"。
至於前龍蠆是否已經湯晒 (包括改做學神車)﹐我就唔清楚。
而家送出的車都係來自學神訓練車﹐total 有幾多部﹐我無考究過。
hkbw
發表於 2018-1-2 11:03
89B 發表於 2018-1-1 08:01
架巴士有車輪拉得郁就唔當建築物個面積唔計差餉地租,另大欖同青馬兩部退後巴士暫時仲可自走,隧道公司有車 ...
最緊要係...泊車入停車場, 合情合理, 完全唔駛入紙俾政府批~ 省時方便又快捷~
kei_hk
發表於 2018-1-2 11:33
hkbw 發表於 2018-1-2 11:03
最緊要係...泊車入停車場, 合情合理, 完全唔駛入紙俾政府批~ 省時方便又快捷~
...
據聞貨櫃/組合屋搵野攝高﹐就可以視為非固定建築物﹐都係唔需要做任何手續的。
hkbw
發表於 2018-1-2 11:41
kei_hk 發表於 2018-1-2 11:33
據聞貨櫃/組合屋搵野攝高﹐就可以視為非固定建築物﹐都係唔需要做任何手續的。
...
以我所知就唔得..
當然..D校長有冇跟足手續就另一個問題..
kei_hk
發表於 2018-1-2 11:45
hkbw 發表於 2018-1-2 11:41
以我所知就唔得..
當然..D校長有冇跟足手續就另一個問題..
好多年前﹐好多新界地方都係這樣做﹐地政想做野﹐最後上到法庭﹐法庭判左做 "非建築物"﹐自此成為法律上的灰色地帶。
近年有無修例﹐令到這些 "唔貼地"的屋都要申請﹐便不得而知了。
當然﹐新界的情況是否可以套用在學校﹐我都唔敢講。
hkbw
發表於 2018-1-2 13:28
kei_hk 發表於 2018-1-2 11:45
好多年前﹐好多新界地方都係這樣做﹐地政想做野﹐最後上到法庭﹐法庭判左做 "非建築物"﹐自此成為法律上 ...
受資助既學校, 就算直資學校, 加野改野都要政府部門去批准..絕對唔係你想點就點..唔係法律俾唔俾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