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比亚迪 發表於 2018-3-13 14:01

ky927 發表於 2018-3-13 14:57

俾啲有質素嘅topic得唔得?

astrial 發表於 2018-3-13 15:12

分開營運係龍運專營權條件之一

HR1377 發表於 2018-3-13 15:53

astrial 發表於 2018-3-13 15:12
分開營運係龍運專營權條件之一



當年港英政府不允許當時現有巴士公司競投新機場路線,故不能以九巴名義競投新機場路線

至於城巴當年成功競投原因係當年以非專利名義競投,故城巴才出現專利一部和專利二部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討論九巴與龍運有否合併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