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y
發表於 2018-3-27 12:37
流星☆雨 發表於 2018-3-27 12:21
如果可以出地區版for特定新市鎮唔過海就好
交通費嘈貴都係新市鎮去港島
lsc04d11
發表於 2018-3-27 12:51
kay 發表於 2018-3-27 12:37
交通費嘈貴都係新市鎮去港島
點會?青衣去尖咀都會嘈貴。
東涌出市區都會係貴,反而出港島有月票620,返九龍灣就要補錢(南昌月票),點會唔話貴?
要俾錢就會話貴,完全免費都會投訴慢。
正如派4000,6000,點樣訂分界都係有人嘈。
其實月票插水都冇乜衰,係嘥左set機錢同電費,你唔買且票,但每月不知情地搭九巴自動增值左3次,九巴都有so
況且大家都唔覺九巴為左月票加左車用多左司機囉。
TYChow
發表於 2018-3-27 13:30
九巴系統入面係可以做到31種「月票」播,九巴應該快D有九龍、新界區的分區非過海月票。
kei_hk
發表於 2018-3-27 14:05
流星☆雨 發表於 2018-3-27 12:21
如果可以出地區版for特定新市鎮唔過海就好
又唔需要針對地區去做月票的﹐唔好比鐵路的過時月票模式去限死月票的使用範圍(搶客的優勢)。
根本月票係可以用 "車費" 去介定 包 定 唔包。
例如 (價錢只作講解之用) :
$300 月票﹐每日任坐10程 $5 以下的路線(包括分段後$5以下的路段)。
$400 月票﹐每日任坐10程 $6 以下的路線(包括分段後$5以下的路段)。
......如此類推......
包唔包每日2程B1﹐就無乜所謂﹐反正你坐極都係2程。
而不在月票所包的車程﹐有無折扣﹐或者是否可以補差額方式﹐亦可以探討細節的。
這樣實用性就大增﹐亦唔會因為 "區域" 而限制了路線﹐做不到靈活性。亦減少區域的界定﹐引起的灰色地帶/不公平的問題。
Chiujiff
發表於 2018-3-27 17:47
miklcct
發表於 2018-3-27 19:38
kei_hk 發表於 2018-3-27 14:05
又唔需要針對地區去做月票的﹐唔好比鐵路的過時月票模式去限死月票的使用範圍(搶客的優勢)。
根本月票係 ...
咁嘅話就做唔到任搭嘅效果,變返未有月票嘅年代下下要死等平線。
月票其中作用係俾人見車就上,例如觀塘有黃大仙見到258D都照上。
分地區就最好,範圍無爭議,將全港服務範圍分做3區:1區市區(港島及九龍,$400),2區擴展市區(荃葵到汀九止、沙田到馬場止、將軍澳,$550)同3區偏遠地區(其餘地區,$780),大區月票可進入細區,但細區則不可出界,以路線編號為準。
lsc04d11
發表於 2018-3-27 19:44
當九巴城新都未分到,我係九巴都寧願簡單分過海唔過海算。。。。。
流星☆雨
發表於 2018-3-27 21:50
miklcct 發表於 2018-3-27 19:38
咁嘅話就做唔到任搭嘅效果,變返未有月票嘅年代下下要死等平線。
月票其中作用係俾人見車就上,例如觀塘 ...
保留現有月票俾現時用得著月票果班都得架
地區月票咪就係for啲依家用唔著月票嘅人
i.e. 全月通 vs 都會票
kei_hk
發表於 2018-3-27 22:03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18-3-27 22:10 編輯
miklcct 發表於 2018-3-27 19:38
咁嘅話就做唔到任搭嘅效果,變返未有月票嘅年代下下要死等平線。
月票其中作用係俾人見車就上,例如觀塘 ...
百貨應百客
如果真係想見車就上﹐就應該買最貴的一種﹐幾多錢的車費都包晒。
但係﹐我只係坐區內線﹐來來去去都係$5.x﹐我買包$6以下的月票便足夠。
例如﹐我住青衣﹐來來去去都係葵青區及荃灣﹐真係無必要買最貴的一款月票。
在荃灣返青衣﹐又係可以見車就上﹐例如最平的43B/41M﹐貴少少的243M﹐最貴的49X都得。
又可以坐完42M再轉42C/43B/243M/49X。
只係去荃灣唔可以坐49X﹐因為月票唔包。
當然肯額外支付車費﹐或者一早已經買了最貴的一款月票﹐這就不是問題啦。
不過﹐又引伸一個老土問題﹐長線短坐﹐無情情要埋站阻X住晒。;P
見車就上﹐都要路線適合。要轉車的話﹐你估真係好多人肯制咩﹐等候車轉車都要時間﹐等得來都可以一程車了事了。
用車費去區分不同月票﹐來得簡單﹐不用思考邊區打邊區。
唔少係跨區路線﹐究竟我應該買那一個區的月票?
如果路線經3個區﹐我在中間途徑的一個區﹐又應該買那一個區的月票?
在分區交接的道路行走的路線﹐又屬於那一個區的月票?
由於同一區內﹐又有車費貴的線﹐又有平線﹐巴士公司就會計算成本﹐就會拉高月票定價﹐乘客未必有著數。
真係要詳細列某個區的月票﹐會包什麼路線﹐對乘客去選擇那一款月票﹐都唔係一件易事。
特別係一條路線會在幾款月票出現﹐配合不同區月票不同價﹐乘客隨時錯買較貴的月票﹐又會話九巴呃X佢。:L
hihihi
發表於 2018-3-27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