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退役巴士作⋯⋯
本帖最後由 巴士的膠 於 2018-5-18 22:10 編輯退役巴士近來多左好多出路,除左捐比學校,有「高球練習場」用嚟做辦公室,有用嚟做演唱會控制室。
依家退役巴士改做其他用途,既非登記車輛(因為一早除左牌)又無入則成為建築物,到底部車退役後點定義?如果用退役巴士做過渡性房屋、儲物室或者其他用途,又是否可行同合法? 不是「損」比學校,而是「捐」給學校………… 手民之誤,多謝提醒 今日睇新聞睇到……訓練狗用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518/58203968
本帖最後由 marcowong1011 於 2018-5-19 00:25 編輯
或者可以參考類同嘅貨櫃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71127/20226889
儲物室巴士車廠都有咁用, 但需唔需要入紙係一個疑問
退役車好似唔會當你係一間建築物,所以以前新界好興咁玩
唔會收地租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18-5-19 10:45 編輯
marcowong1011 發表於 2018-5-19 00:22
或者可以參考類同嘅貨櫃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71127/20226889
儲物室巴士車廠都有 ...
聽聞係要睇地契上列明的土地用途。
ref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31123/18520685
節錄 :
離島地政處發言人表示,在私人農地上擺露營車沒違反契約,但發言人補充,若未經許可在農地上搭建構築物或違法,該處現正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進一步跟進行動。環保署則指露營車的污水接駁至地下儲存缸,負責人向該署表示,儲存缸到達一定存量便會通知承辦商抽走污水,該署將繼續監察。
李永達強調,在農地上擺放露營車雖未必違法,但塘福露營車用作出租,明顯屬商業經營,違反農地用途,地政處有足夠理據執法,否則是卸責。他強調農地擁有人須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及補地價始可作農業外用途,營運旅館或度假屋亦要申請牌照。
如果以這段新聞理解 :
巴士廠係維修巴士﹐放部車係無問題。而部車用途係支援巴士維修(放維修工具/零件/員工休息)﹐所以又係無問題。
送部車去學校﹐同樣地放部車無問題﹐部車又係做學習教學用途﹐所以又無問題。
但係這2個情況﹐如果係供人長期居住(非員工宿舍)﹐放車無問題﹐但係違反地契﹐這就有問題。
只要唔出公家路就唔犯法。大地盤如新機場、迪士尼,新界大倉農莊都有用已退役巴士、貨車等商用車輛做內部運輸 kei_hk 發表於 2018-5-19 10:33
聽聞係要睇地契上列明的土地用途。
ref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31123/18520685
如果係咁,咁泊部車喺度,咪解決左依家貨櫃屋要入則等嘅技術問題,情況等如泊露營車個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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