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比亚迪 發表於 2018-7-17 22:24
香港方面可以做呢個控制,
另外中國也可以限制內地重點人士搭去香港的車次
...
問題不只在於誰人執行,還在於執行甚麼法律。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如以中央授權香港代行控制方式,則人大常委須將全國性出入境及檢疫等法律納入附件三(可施加條件以限制使用地點),同時香港須進行本地立法/公布,在西九管制區內局部實施相關全國性法律,由香港人員執行。這會客觀上做到一地兩檢的效果,雖然法律程序冗長,但可避免予人口實。不過,佢地有咁精就唔會被侵爺耍到陀陀擰。
正如你所講,高鐵車票實名制/社會信用系統等已經可以實際上限制部分人士經高鐵出入大陸,應已足夠排拒最高危人士。既已排拒最高危人士,以上述安排,高鐵列車只要在新田進入香港境內便可適用香港法律,反正來港的始終會接觸香港法律、上去的過境後自然適用國內法律,而且緊急救援等亦唔使搞到一鑊泡。 知唔知咩叫邊檢?唔係只係做進出關口,仲要做檢疫、海關申報的
另外內地進入香港又點? 深圳比亚迪 發表於 2018-7-17 03:32
我建議在深港同城原則下,
內地進入香港只過香港關,包括香港的出入境及海關就得
當列車過福田站後,理論 ...
中國要控制人員出境 尤其係南下問題.
南下的邊防太多漏洞, 香港好難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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