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m23
發表於 2018-10-24 00:42
有D 夾硬黎喎?10 (2) 應該係用黎告揀客,飛站應該係用 9(d) 黎告喎
(d)如獲示意停車,須在其巴士正行走的路綫沿綫各站停車,讓乘客或擬成為乘客的人上車或下車:
但當巴士正展示第7(1)(d)條所指明的標誌牌時,司機並無責任按照(d)段將其巴士停下接載乘客。
(d)
shall stop his bus, if signalled to do so, at every bus stop along the route on which his bus is travelling to allow passengers or intending passengers to alight from or to board his bus:
Provided that a driver shall be under no obligation to stop his bus in accordance with paragraph (d) for the purpose of picking up passengers when his bus is displaying the sign board specified in regulation 7(1)(d).
kei_hk
發表於 2018-10-24 09:54
053h4 發表於 2018-10-23 16:40
首先, 呢單案幾多人未必係重點, 因為根本只係引用法律唔係形容緊架車情況
封信亦無講任何當時情況, 控方亦 ...
企位人數﹐只係前面有人問及﹐是否可以因為企滿法定企位﹐就可以甩罪。
我的答案就好明確回應﹐就係有方法証明﹐或法官信納就可以。
只係有人之後講其他野﹐以為企的人數係此案重點。
實情你係講中了﹐無人知係唔係重點。
不過﹐你就回避左我向你的提問。
你自己講「司機停唔停車唔係睇人數, 而係真誠相信架車唔可以再上到人」
假設﹐部車企+坐可載100人﹐100人係法定載客人數。
部車已載100人﹐仲有位可以企人。
於是﹐司機就上多1個乘客。
接下來﹐有警察查車﹐數人發現有101人﹐司機係唔係會比檢控超載?
即係﹐司機應該冒險超載﹐定係冒險飛站?
053h4
發表於 2018-10-24 10:01
GA6072
發表於 2018-10-24 11:06
053h4 發表於 2018-10-24 10:01
法定人數唔係參考指標。係佢視線範圍內企滿人(或者企過黃線)已經係真誠相信上唔到車。
前面已經指出巴 ...
企過黃線已經可以當滿載 因為會阻礙視線
kei_hk
發表於 2018-10-24 11:13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18-10-24 11:14 編輯
053h4 發表於 2018-10-24 10:01
法定人數唔係參考指標。係佢視線範圍內企滿人(或者企過黃線)已經係真誠相信上唔到車。
前面已經指出巴 ...
現在我的問題係﹐司機已經得悉法定人數已經達到﹐但尚有空間可企﹐黃線後仲有空間。
乘客及外人眼中﹐真誠地相信係可以上車的﹐但係實情係另一回事。
司機應該如何處理﹐容許超載﹐定係飛站?
2種都可以比人告﹐叫司機點決擇:L
E400 的司機們﹐祝君好運﹐今天無事唔代表明天無事。
面對這些有2條法例互相矛盾的情況﹐法官自然識處理。
唔會因為要遵守A法例而要違反B法律的﹐所以上面有人問到﹐如果已經達到法定載客人數﹐是否可以合法飛站﹐答案是對的。
但前題係司機有辦法証明/令法官相信部車已經達到法定載客人數。
GA6072
發表於 2018-10-24 11:31
kei_hk 發表於 2018-10-24 11:13
現在我的問題係﹐司機已經得悉法定人數已經達到﹐但尚有空間可企﹐黃線後仲有空間。
乘客及外人眼中﹐真誠 ...
理論上
巴士都要好似小巴咁
每個站數人數填form
cz9328
發表於 2018-10-24 21:05
本帖最後由 cz9328 於 2018-10-24 21:17 編輯
揸 E400 嘅司機, 柴小公司嘅恐怕冇乜嘢可以做, 特別係港島15號線。9 同 14 都係。
紅公司嘅...如果係多客路線俾部E400, 恐怕只能port車...派一鑊port一鑊, 或者向工會反映, 換三軸10.6米三鋒 (或ASV) 。
E400...高身量產型...企夠廿個, 埋站又可能俾人告超載, 唔埋站...(顯示 "客滿" 電牌又會唔會有後果呢...) 批車應該快D裝上層剩餘座位顯示器, 甚至司機位內裝多個。
JA9302@80M
發表於 2018-10-24 22:09
本帖最後由 JA9302@80M 於 2018-10-25 23:30 編輯
Neutroginger 發表於 2018-10-24 00:23
以車長既角度: 我認為部車已經冇位上客, 即可以宣佈客滿
冇可能逐個人客去數
係既話D 巴士唔洗行都似....你教我, 一部巴士有成40 個企位(以上), 不如你教我點數?
ATSE 易數DD...量產型廿個就已經係法定極限.
U 廠堆64K掛牌...(唔知沙廠多唔多搵 ATSE 替三軸掛牌行 64K?)
不過呢堆車嘅問題係掉轉...司機可能唔知部車已經超載...
或者如果錦上路鐵路站...站頭助理唔識分車款,
係咁叫客行入D, 以為可以塞多幾個上車, 點知部車原來只准企位20個,
車內通道雖然睇起來好鬆動 or 未頂閘, 但實情係部車早已客滿超載...
車務部要坑害 64K / 269m 線司機 (整個陷阱俾D司機/錦上路鐵路站旁64K站頭助理踩落去)...難聽D 講句...其實真係易如反掌.
103號線又唔知多唔多人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