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 發表於 2019-1-19 10:51

要求跟進B2版懷疑違反版規事宜,並改善處理機制

本帖最後由 GM 於 2019-1-19 10:52 編輯

近日,B2版“粉嶺公路轉車站早繁無人轉車”一文引起版友激烈討論。意見的交流本來是好事,亦是討論區的原意,然而有版友態度不當,有意挑起事端。

節錄自本版版規34條及34A條:34. 站友須注意一般網絡禮宜,保持禮貌: a)不得煽動,發起或參與罵戰; b)不得人身攻擊;c)不得使用淫褻及不雅之字詞;

34A. 不得使用粗俗、粗言穢語或刻意跟粗言穢語相近之字詞,違反本條之嚴重性分為: a)非常嚴重:在罵戰,或在批評、詆譭、揶揄、嘲諷、責罵任何人、組織或機構之文章中使用此等詞語)

本人有合理理由懷疑,在該文中有版友違反上述版規。

站友”10598C”較早時指出在B2版“過海隧巴948系列加強服務消息”中亦出現相似情況。
希望版務介入處理及解釋B2版的執法尺度,並向投訴人交代,感謝各位版務垂注,謝謝。

申報:已於“過海隧巴948系列加強服務消息”中按下報告掣


admin69 發表於 2019-1-23 17:49

由於投訴眾多, 而且不少板友濫用投訴希望板主將持相反意見的板友停板, 板主亦只是義務工作, 不可能花時間回答每一個投訴, 所以如果發現有違規, 板主會直接作處分, 不會另行通知.

238X 發表於 2019-1-24 13:29

admin69 發表於 2019-1-23 17:49
由於投訴眾多, 而且不少板友濫用投訴希望板主將持相反意見的板友停板, 板主亦只是義務工作, 不可能花時間回 ...

用 261B / 261C 嗰條 thread 做例子

我都同某個 c 字頭站友爭論得好激烈,我甚至直言佢係敵人,但我都唔認為佢需要舉報

leo_ku 唔同,基本上成個板都公認佢係搞事

你唔採取行動罰 leo_ku,衰啲講句,你根本同贊成佢無分別

如果你係覺得我純粹「濫用投訴」,你大可以停我板

admin69 發表於 2019-1-24 16:07

238X 發表於 2019-1-24 13:29
用 261B / 261C 嗰條 thread 做例子

我都同某個 c 字頭站友爭論得好激烈,我甚至直言佢係敵人,但我都唔 ...

站方無論是否將個別停板, 都不代表本站認同及反對有關言論立場. 本站不會單以言論立場定罪, 而是按言論有否違反站規而定罪.

(本回應不影響本人對閣下及其他板友的違規調查)

238X 發表於 2019-1-24 16:33

admin69 發表於 2019-1-24 16:07
站方無論是否將個別停板, 都不代表本站認同及反對有關言論立場. 本站不會單以言論立場定罪, 而是按言論有 ...

純粹澄清:本人每次投訴都會指出有關言論犯哪一條站規以及怎樣犯規。

admin69 發表於 2019-1-24 17:13

238X 發表於 2019-1-24 16:33
純粹澄清:本人每次投訴都會指出有關言論犯哪一條站規以及怎樣犯規。

例如今早有板友留言「仲有—個名係海濱花園出中港碼頭的人兄,講極都唔明呀!」, 閣下即投訴「侮辱本人,違反站規 34 條 b 項」, 我實在無法同意這能夠構成侮辱或站規 34 條 b 項所指的人身攻擊.

238X 發表於 2019-1-24 17:16

admin69 發表於 2019-1-24 17:13
例如今早有板友留言「仲有—個名係海濱花園出中港碼頭的人兄,講極都唔明呀!」, 閣下即投訴「侮辱本人, ...

佢呢啲言論有針對性又無足夠理據,就算對象唔係本人都有違網絡禮儀,你最多話我應該援引 16 條 e 項以及 34 條 a 項。

如果你有任何疑問,歡迎繼續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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