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前年城巴旺角車禍司機今早判刑
一輛城巴機場快線A21巴士,前年在旺角撞傷一名女子,導致右腳掌要截肢,涉事司機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今早在區域法院判監11個月,停牌兩年。來源:NOW新聞
撞傷人11個月,撞死人通常都係2-3年,相比之下就顯得出撞死人太輕 872 果單係告司機十幾條誤殺,唔係危駕引致他人死亡
罪成睇怕都要坐五年以上
有人死條罪已經重左好多,但點判法同傷亡是否慘重未必有關 872個單係例外......
講返呢單...難怪隔離公司版既大富翁保留監獄呢個部份...真係一隻腳油門, 一隻腳係監門... 巴士公司應該積極開發輔助駕駛既技術
尤其係偵測路面同車身周圍環境,控制速度
都唔係乜野新野黎,係睇下點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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