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8385
發表於 2019-6-23 18:36
HN745 發表於 2019-6-23 17:57
你冇帶委任證 悉尼老鼠咩
姐係我隨街叫停架巴士 然後話我係警察就上車
放到個定義真係警權無限大
委任證都懶得show就真係摺埋彈開啦
何況根據當年上水人肉路障
相關嘅條例係咁樣寫嘅
如果回顧今次粉嶺公路「人肉路障」事件,被無辜波及的司機可謂進退兩難,因為根據《警隊條例》(第232章)第63條,任何人在被要求協助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時拒絕協助,即屬犯罪;另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60條,在道路上開車(包括單車)的人,在穿著制服的警務人員或交通督導員要求下須停車,否則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兩樣都唔中喎
收工返屋企又叫執行職責?;P
HN745
發表於 2019-6-23 18:43
matchnacu 發表於 2019-6-23 18:34
有時當有需要時, 權力係好重要, 當你需要做野時, 而無權力嘅時候就會知道權力好用之處。 但當然最理想嘅 ...
就前日既情況
有需要隨街叫停車 以警察 名義 叫司機比佢地上車?
依家條街殺人放火咩? 咩情況咁危急?
不過之前612 啲片全部send哂比外媒
理應保護人民市民 點解要為左權力走去幫政府
睇 搞到咁 兩頭唔到岸 人唔似人 鬼唔似鬼
PC6429_JY6516
發表於 2019-6-23 18:50
PoohPoohJoe
發表於 2019-6-23 21:35
Choi 發表於 2019-6-23 14:04
巴士壞車過客都可以於非巴士站區域上下客,這次特別情況都不可以?
你都識講壞車過客
壞車係架車唔可以再安全載客行駛
無辦法之下唯有要係非巴士站範圍做上落客
請問
一班收工既警察同普通市民有咩分別?
無分別既話
點解其他人要係巴士站等車
佢地可以就咁當小巴截?
如果係有公職在身要臨時截停巴士
咁佢地究竟收左工未?
PF2802
發表於 2019-6-23 22:02
053h4 發表於 2019-6-23 08:24
明明新聞報導話警方安排左旅遊巴接放工的警察。
而家網絡文章可信性極低。
你唔見啲旅遊巴架架爆哂棚?同埋你又個啲車去邊?
leungky0528
發表於 2019-6-23 22:35
PF2802 發表於 2019-6-23 22:02
你唔見啲旅遊巴架架爆哂棚?同埋你又個啲車去邊?
「你有無見到個警察俾人拒絕?」
B.B.B.
發表於 2019-6-24 00:06
巴士佬真係大膽呀 佢唔知佢老細係曾邊個咩
PF2802
發表於 2019-6-24 08:19
leungky0528 發表於 2019-6-23 22:35
「你有無見到個警察俾人拒絕?」
我有話單嘢係真咩?
我只係反駁其論點
又加價
發表於 2019-6-24 08:53
PF2802 發表於 2019-6-23 22:02
你唔見啲旅遊巴架架爆哂棚?同埋你又個啲車去邊?
關我蛋治? 動物唔識數人數要人去不惜以身試法去幫佢地?
行去巴士站都懶,咁懶搭的士啦
又加價
發表於 2019-6-24 08:55
仲有到底啲旅遊巴有冇有效第三保?定係動物唔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