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8385 發表於 2019-6-23 18:36

HN745 發表於 2019-6-23 17:57
你冇帶委任證 悉尼老鼠咩
姐係我隨街叫停架巴士 然後話我係警察就上車



放到個定義真係警權無限大
委任證都懶得show就真係摺埋彈開啦
何況根據當年上水人肉路障
相關嘅條例係咁樣寫嘅

如果回顧今次粉嶺公路「人肉路障」事件,被無辜波及的司機可謂進退兩難,因為根據《警隊條例》(第232章)第63條,任何人在被要求協助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時拒絕協助,即屬犯罪;另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60條,在道路上開車(包括單車)的人,在穿著制服的警務人員或交通督導員要求下須停車,否則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兩樣都唔中喎
收工返屋企又叫執行職責?;P

HN745 發表於 2019-6-23 18:43

matchnacu 發表於 2019-6-23 18:34
有時當有需要時, 權力係好重要, 當你需要做野時, 而無權力嘅時候就會知道權力好用之處。 但當然最理想嘅 ...

就前日既情況
有需要隨街叫停車 以警察 名義 叫司機比佢地上車?

依家條街殺人放火咩? 咩情況咁危急?
不過之前612 啲片全部send哂比外媒
理應保護人民市民 點解要為左權力走去幫政府
睇 搞到咁 兩頭唔到岸 人唔似人 鬼唔似鬼

PC6429_JY6516 發表於 2019-6-23 18:50

PoohPoohJoe 發表於 2019-6-23 21:35

Choi 發表於 2019-6-23 14:04
巴士壞車過客都可以於非巴士站區域上下客,這次特別情況都不可以?

你都識講壞車過客
壞車係架車唔可以再安全載客行駛
無辦法之下唯有要係非巴士站範圍做上落客

請問
一班收工既警察同普通市民有咩分別?
無分別既話
點解其他人要係巴士站等車
佢地可以就咁當小巴截?
如果係有公職在身要臨時截停巴士
咁佢地究竟收左工未?

PF2802 發表於 2019-6-23 22:02

053h4 發表於 2019-6-23 08:24
明明新聞報導話警方安排左旅遊巴接放工的警察。

而家網絡文章可信性極低。


你唔見啲旅遊巴架架爆哂棚?同埋你又個啲車去邊?

leungky0528 發表於 2019-6-23 22:35

PF2802 發表於 2019-6-23 22:02
你唔見啲旅遊巴架架爆哂棚?同埋你又個啲車去邊?

「你有無見到個警察俾人拒絕?」

B.B.B. 發表於 2019-6-24 00:06

巴士佬真係大膽呀 佢唔知佢老細係曾邊個咩

PF2802 發表於 2019-6-24 08:19

leungky0528 發表於 2019-6-23 22:35
「你有無見到個警察俾人拒絕?」

我有話單嘢係真咩?
我只係反駁其論點

又加價 發表於 2019-6-24 08:53

PF2802 發表於 2019-6-23 22:02
你唔見啲旅遊巴架架爆哂棚?同埋你又個啲車去邊?

關我蛋治? 動物唔識數人數要人去不惜以身試法去幫佢地?

行去巴士站都懶,咁懶搭的士啦

又加價 發表於 2019-6-24 08:55

仲有到底啲旅遊巴有冇有效第三保?定係動物唔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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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昨晚九巴N368拒絕警察要求,不在非巴士站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