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上面條link講了﹐就係發展商要提供交通服務﹐係批地條款。
所以﹐理論上係要發展商自己做﹐其他公司真 ...
不如讓陽光直接收購珀客仲好 HE7921 發表於 2019-10-17 22:02
不如讓陽光直接收購珀客仲好
你想得太簡單了;P
除非﹐先決條件係可以分拆唔駛提供渡輪服務啦。
只要一有渡輪服務﹐就肯定要巴士補貼渡輪﹐好難做到收支平衡。
而家珀運就係面對這個苦況﹐班居住亦知這個根本性問題﹐所以咪唔會趕走珀運囉。
在商言商﹐明知珀運唔會帶來盈利﹐亦唔見得有需要令陽光要死﹐點解仲要推個波比陽光?
最重要的係﹐只要唔改變架構﹐珀運就會有管理費補貼﹐即係成個屋苑夾錢﹐一定唔會死得。
但係轉手改架構﹐真係無人敢講是否可以(法律性/批地條款等問題)﹐同埋管理費補貼都唔知點安排(班居民一定想停止/減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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