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i_hk
發表於 2020-2-4 17:01
PF2802 發表於 2020-2-4 16:20
step1 都唔肯做就講 step2?
仲有咩要擺工?
以防疫來講﹐限制外來人及本地人回港﹐一樣係重要﹐係要一齊做才有效。
醫護界應該係好清楚這一點﹐無理由唔提香港人都要做檢疫14天。
所以﹐佢地的要求根本係有問題。
或者可以講﹐係設緊一個陷阱給政府。之後就話無管制港人點港﹐引起社區傳染。
這個公會的主席﹐根本唔係醫護人:L
expertuser2004
發表於 2020-2-5 19:01
本帖最後由 expertuser2004 於 2020-2-5 19:09 編輯
1234567 發表於 2020-2-4 12:00
點解外國人有特權? 應該外國人去過中國都唔比入境 學美國咁 甘先叫冇岐視
...
封關=封全部貨運? 是的香港一早沒晒野賣, 不是既話就沒特權
星期六開始所有由大陸返香港的香港人都要強制隔離14日, 今日泊郵輪碼頭隻船已有十個確診(船上有3000幾人), 隻船全中央冷氣同暖氣
沒錯就是十粒種, 唔知你覺得放晒比佢落船有沒風險, 隻船有美國人咁有沒岐視?
expertuser2004
發表於 2020-2-5 19:24
PF2802 發表於 2020-2-4 16:20
step1 都唔肯做就講 step2?
仲有咩要擺工?
醫護裝備不合規格, STEP1帶左=STEP2沒用
口罩又訂不到, 裝備不合規格, 意味住林莫有權選擇所有醫護死先(感染定24小時ot做死?), 定全香港人死先(不封關等大爆發?)
換句話HA已有授權公會可即時罷工
053h4
發表於 2020-2-5 20:59
RH7685
發表於 2020-2-6 06:08
RH7685
發表於 2020-2-6 06:09
kei_hk
發表於 2020-2-6 10:24
053h4 發表於 2020-2-5 20:59
恕本人直言,香港人係基本法保障下有入境自由。按現安排香港人應該都要檢疫或隔離14日。如果有人係想封關封 ...
當年未回歸的年代﹐中英雙方已經睇過晒當時香港所有法例﹐檢視有無抵觸基本法。
有抵觸的條文已經作出相應的修訂 或 廢除。
唔知今次政府引用的條件﹐是否回歸前已經存在?
講真﹐防疫比出入境自由更重要﹐斷估唔會有人去挑戰一律要檢疫14天的決定。
ref : 第599A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 第15點
15.傳染病接觸者、受感染或污染的人的醫學監察、檢驗或測試(1)如衞生主任有理由懷疑任何人是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或受污染,該衞生主任可規定該人接受醫學監察,或醫學檢驗或測試,而該等監察、檢驗或測試的侵擾性或創傷性,不得超越確定該人的健康狀況所需者。(2)衞生主任可指明有關的人須遵守的條件。(3)任何人沒有遵守根據第(2)款指明的條件,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EvilKo
發表於 2020-2-6 11:45
kei_hk 發表於 2020-2-6 10:24
當年未回歸的年代﹐中英雙方已經睇過晒當時香港所有法例﹐檢視有無抵觸基本法。
有抵觸的條文已經作出相 ...
Cap 599 同 599A 都係回歸後先立法的,唔關英國事 ;P
kei_hk
發表於 2020-2-6 11:55
EvilKo 發表於 2020-2-6 11:45
Cap 599 同 599A 都係回歸後先立法的,唔關英國事
Cap 141又點睇
(註 : 要睇舊版本)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41!zh-Hant-HK@1997-06-30T00:00:00?xpid=ID_1438402718952_001
EvilKo
發表於 2020-2-6 12:10
kei_hk 發表於 2020-2-6 11:55
Cap 141又點睇
(註 : 要睇舊版本)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41!zh-Hant-HK@1997-06-30T00 ...
Cap 599 / 599A 立法時係由立法會行管會畀意見條條例合唔合符基本法
當然佢地可能會參考 Cap 141
但 Cap 141 合符基本法不一定可以自動繼承到 Cap 599 / 59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