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n370 發表於 2021-1-7 18:40

kei_hk 發表於 2021-1-7 16:47
講明和解﹐當然要雙方司機同意啦。

因為法律責任會在司機身上﹐司機都要自己考慮清楚。


要負法律責任就等於有權和解?
唔好吹得就吹喎

hkbw 發表於 2021-1-7 18:43

本帖最後由 hkbw 於 2021-1-7 18:45 編輯

s3n370 發表於 2021-1-7 18:40
要負法律責任就等於有權和解?
唔好吹得就吹喎
無人受傷既, 老九司機係可以係車務督察同意下去和解既..特別係老九司機自己衰既話....當時一報上去就冇安全獎啦...

如果唔係老九司機自己衰, 係人地衰要賠俾老九呢..就通常交返廠度處理啦... 呢單..報上去啦要...

我屋企人試過同龍運司機簽過份互不追究協議既, 個時雙方都冇乜傷唔駛賠, 對方都話要寫返隻字俾返督察

s3n370 發表於 2021-1-7 19:39

hkbw 發表於 2021-1-7 18:43
無人受傷既, 老九司機係可以係車務督察同意下去和解既..特別係老九司機自己衰既話....當時一報上去就冇安 ...

即係巴士車長責任要負,但無權自行處理

kei_hk 發表於 2021-1-8 09:51

s3n370 發表於 2021-1-7 19:39
即係巴士車長責任要負,但無權自行處理

九巴係有機制容許司機進行和解處理。

巴士公司會配合﹐但唔會迫司機需要進行和解。
是否進行和解﹐決定權會在司機身上。




s3n370 發表於 2021-1-8 11:57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1-1-8 12:14 編輯

kei_hk 發表於 2021-1-8 09:51
九巴係有機制容許司機進行和解處理。

巴士公司會配合﹐但唔會迫司機需要進行和解。

你呢個“容許”,同之前“安心出行”嘅“你可以自願去,
也可自願不去(相關處所)”入面嘅“自願”異曲同工。

幾個例子都說明了巴士車長需稽查同意下才可以和解,
換而言之巴士司機頂多係和解嘅執行人而根本無權去決定。
都係唔明的話,上頭落柯打,係咪等於容許你去做?

kei_hk 發表於 2021-1-8 12:15

s3n370 發表於 2021-1-8 11:57
你呢個“容許”,同之前“安心出行”嘅“你可以自願去,
也可自願不去(相關處所)”入面嘅“自願”異曲 ...

你又是否肯定巴士司機要求和解﹐但係巴士公司係會唔容許?

只不過﹐你做和解之前﹐要公司指定的人員在場﹐要符合公司的要求。
稽查亦會同司機講解和解的責任問題﹐由司機再作最終決定。

司機聽完﹐發覺自己負擔唔到﹐一樣可以唔和解。
公司無得迫司機進行和解的。


因為﹐達成和解之後仲有一堆程序要處理﹐這些唔需要由司機負責處理。


s3n370 發表於 2021-1-11 17:40

kei_hk 發表於 2021-1-8 12:15
你又是否肯定巴士司機要求和解﹐但係巴士公司係會唔容許?

只不過﹐你做和解之前﹐要公司指定的人員在場 ...

只要車長不能自行和解,需要有更高層在場,
你嘅容許論已經唔成立

我個重點始終係巴士公司俾幾大權個車長。
而唔係呢D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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