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何解
tvb有些關於法律的劇集有時都會提到這字眼,用意何在?何時開始出現這字眼? 因為香港法例要定一個人罪係要完全沒有任何疑點(包括法律上及情理上),所以一有疑點便不能入罪,被告因而得益. 原帖由 235fans 於 2006-8-4 18:08 發表
因為香港法例要定一個人罪係要完全沒有任何疑點(包括法律上及情理上),
所以一有疑點便不能入罪,被告因而得益.
而且因為當有證據有解釋唔到既地方果陣,就會出現多個可能性
當中可能會有對疑犯有利既,基於「寧縱毋枉」呢個條件
就會假定呢d有問題既地方係證明疑犯冇違反法例 原帖由 ~誰@359~ 於 2006-8-4 18:49 發表
而且因為當有證據有解釋唔到既地方果陣,就會出現多個可能性
當中可能會有對疑犯有利既,基於「寧縱毋枉」呢個條件
就會假定呢d有問題既地方係證明疑犯冇違反法例
呢一點呢
同我地尊貴的祖國完全相反--
你要搵證據證明你無犯事
就係疑點利益歸於控方啦 原帖由 60M 於 2006-8-5 12:42 發表
呢一點呢
同我地尊貴的祖國完全相反--
你要搵證據證明你無犯事
就係疑點利益歸於控方啦
足以證明兩個地方既自律程度分別...
「寧枉勿縱」所暗示既係,
官民都唔識自律、亦唔願自律。
搞到「縱」個成本比「枉」高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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