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06-8-7 16:57

申請恢復貼文權程序

被「暫停貼文權」(停板)者,請於停板期完結
後七日內,電郵到《站長信箱》申請恢復貼文
權。


1.申請人必須使用其在本站登記電郵的郵箱中發
出。
2.電郵的標題及內容必須有「申請恢復貼文權」
字樣。
3. 必須在停板期完結後七日內申請。

不符合以上三項條件的申請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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