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3555 發表於 2006-10-29 17:27

原帖由 prmy3008 於 2006-10-29 12:45 發表


睇相既話
應該係停緊堅道 99 號近聖瑪加利女書院個交通燈喎
塞車既話 ... 邊有咁多位比你影 :L
咁樣企在馬路中心影相,好危險喎:L

1081 發表於 2006-10-29 18:07

原帖由 fatku 於 2006-10-29 13:58 發表
Ken?

是不是前HKBDB的板主?
就算是巴士迷租車,相信香港都不止一個巴士迷叫做阿 Ken 吧 :P

prmy3008 發表於 2006-10-29 20:13

原帖由 KC3555 於 2006-10-29 05:27 PM 發表

咁樣企在馬路中心影相,好危險喎:L

唔好意思講漏左
上址設有一組行人過路線
如果架 B6 排頭位既話
咁就可以好安全咁影

當然實際情況要由樓主解畫 LA

ksmbh 發表於 2006-10-29 20:43

原帖由 2154 於 2006-10-29 03:45 發表
租用B6做結婚花車其中一個重點
相信是參加觀禮嘉賓中有行動不便的人仕
聞說早前亦有圈中人仕因此理由租B6做花車
相信呢個係B6其中(或唯一)的賣點
始終租城巴比一般客車租賃都要貴

其實B6同DC係有賣點,
好似老人院或者長者團租車咁,
方便上落過其他旅遊巴好多.

admin34 發表於 2006-10-29 23:21


增加暫停貼文權站友:lok1032

分  板:B3
文章網址: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154093&page=1
回文編號:#5
涉案板友:lok1032
違反站規:54A
理  由:有關板友於 2006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7:23 於 W2 板違規
被停板 7 天後仍於同日上午 10:57 回覆本文,明顯是於被罰停板後
繼續貼文,違反板規第 54A 項。在此情況下,本人將以以下公式
計算停板的刑期 = 原停板日數 x (1 + 違規貼文數目)
故板友 lok1032 將加刑七天,新停板日數共為十四天
判  決:增加暫停貼文權天數七天 (共十四天)

(已撤回:請參看此)

[板主]


[ 本帖最後由 admin34 於 2006-10-30 13: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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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賀 Ken & Jodie 新婚之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