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34 發表於 2006-10-29 23:21

[B3 板] 增加暫停貼文權天數站友:lok1032 (已撤回)


增加暫停貼文權站友:lok1032(已撤回)

分  板:B3
文章網址: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154093&page=1
回文編號:#5
涉案板友:lok1032
違反站規:54A
理  由:有關板友於 2006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7:23 於 W2 板違規
被停板 7 天後仍於同日上午 10:57 回覆本文,明顯是於被罰停板後
繼續貼文,違反板規第 54A 項。在此情況下,本人將以以下公式
計算停板的刑期 = 原停板日數 x (1 + 違規貼文數目)
故板友 lok1032 將加刑七天,新停板日數共為十四天
判  決:增加暫停貼文權天數七天 (共十四天)

(已撤回,請參見下方回文 #5)

[板主]


[ 本帖最後由 admin34 於 2006-10-30 13:14 編輯 ]

admin07 發表於 2006-10-30 00:31

有關站友於B2板亦發現停板後仍貼文章,
故會增加暫停貼文權至共21天。

公式:7日X(1+2篇<B2及B3各一>)

有關文章: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154073&highlight=%2Blok1032
回文#3


B2板板主

admin07 發表於 2006-10-30 00:51

因有站友告知本人站友lok1032提出W2板板主沒有通知其已停板,故在B2及B3板貼文,本人現暫時徹回在B2板作出的處分,並會與W2板、B3板板主及站長討論是次事件之處理。


B2板板主

admin28 發表於 2006-10-30 07:46

原帖由 admin07 於 2006-10-30 00:51 發表
因有站友告知本人站友lok1032提出W2板板主沒有通知其已停板,故在B2及B3板貼文,本人現暫時徹回在B2板作出的處分,並會與W2板、B3板板主及站長討論是次事件之處理。


B2板板主

首先, 在此小弟需要向有關板友致歉, 因本人從未把別人停板, 因此不熟悉有關程序之處理,
本人會和站方相討, 並以有受影響之站友之利益為重, 再行定斷, 但基本刑期7天則維持不變.

W板板主
admin28
hkbw

admin34 發表於 2006-10-30 13:13


由於此事涉及有關板主程序上的疏忽,故板友
lok1032 的過失不應因而受進一步處分。本人將
收回增加暫停貼文權天數的處罰。

現謹向受影響的板友 lok1032 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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