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157星之Kelvin 發表於 2006-12-23 15:11

良景村、烏溪沙青年新村因「斬樹」隨時判罰款

今個月無線時事節目《星期日檔案》報導,良景村、烏溪沙青年新村大規模「斬樹」
據悉地政總署表示「斬樹」有違反土地契約之嫌
將考慮向良景村業戶、烏溪沙青年新村擁有者「香港基督教青年會」罰款

以每棵值12.8萬計算,青年會罰款將逾600萬
至於良景村業戶要罰幾多,仍然係問號


當日良景村那18名法團委員、那位力議「斬樹」的民主黨籍區議員
為了「好大喜功」,強行通過「斬樹」,換來的係全村村民負責,值得嗎?


今次亦睇到民主黨的區議員做到了甚麼,呃房津、提出無謂意見外,實務就做唔出(要再講就轉到N板)

monkey_bsw 發表於 2006-12-23 15:31

原帖由 U-157星之Kelvin 於 2006-12-23 15:11 發表
今次亦睇到民主黨的區議員做到了甚麼,呃房津、提出無謂意見外,實務就做唔出(要再講就轉到N板)

;P
睇到尾, 原來呢個係總結~~~
不過呢個總結都真係太冇說服力~ :L

hz6751 發表於 2006-12-23 19:56

根據明報21/12報導,良景村的全體業主有可能因這砍樹風波被罰款約2600萬。
以當年長實起畢加山一號非法砍樹被徵收每棵樹12.8萬罰款計算。

這次砍樹風波完全地看出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完全無知,一點法律知識也沒有。

U-157星之Kelvin 發表於 2006-12-23 22:08

原帖由 monkey_bsw 於 2006-12-23 15:31 發表
;P
睇到尾, 原來呢個係總結~~~
不過呢個總結都真係太冇說服力~ :L
總結我的而且確無野好講,那位區議員俾反對砍樹的村民鬧,竟然仍理直氣壯話建議業主立案法團砍樹無錯
但換來的係為荒唐的決定,害到全村人可能要分擔罰款

monkey_bsw 發表於 2006-12-23 23:08

原帖由 U-157星之Kelvin 於 2006-12-23 22:08 發表

總結我的而且確無野好講,那位區議員俾反對砍樹的村民鬧,竟然仍理直氣壯話建議業主立案法團砍樹無錯
但換來的係為荒唐的決定,害到全村人可能要分擔罰款

如果你覺得最大問題係 "建議" 果個, 而唔係 "做決定" 果個, 我都無話可說...
另外, 佢"俾建議"去砍樹, 係咪建議砍到呢個地步??? 如果未有充份理據, 我覺得你既說法太武斷囉.

呢件事, 最大問題係 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公司 果班人,
有人建議砍樹(先別說佢建議砍樹既程度), 佢地可以選擇接受or not...
即使確認要砍樹, 管理公司嚮同果間 "園藝公司" 份contract係咪又要寫得好d?
即使寫contract寫得唔好, 見到佢咁斬樹法, 覺得有問題又係咪要出聲?

如果你將成件事歸納出唻, 都覺得係終於睇到 民主黨 既 區議員"做到了甚麼,呃房津、提出無謂意見外,實務就做唔出"...
我諗你有需要重新去檢視一下自己成個邏輯思維係咪過於盲目.

[ 本帖最後由 monkey_bsw 於 2006-12-23 23:11 編輯 ]

monkey_bsw 發表於 2006-12-23 23:10

原帖由 hz6751 於 2006-12-23 19:56 發表
根據明報21/12報導,良景村的全體業主有可能因這砍樹風波被罰款約2600萬。
以當年長實起畢加山一號非法砍樹被徵收每棵樹12.8萬罰款計算。

這次砍樹風波完全地看出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完全無知,一點法律知識也 ...

如果真係告入唑and要賠款, 法團成員要負好大好大既責任.
其實佢地可唔可以再告番 管理公司???

hz6751 發表於 2006-12-24 03:56

回覆 #6 monkey_bsw 的帖子

根據地契條款,如果這次砍樹證實非法要被政府罰款,整個立案法團當然
要付上責任。根據法律,立案法團是一個法定組織,代表全體業主,
立案法團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等如全體業主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立案法團被政府罰款實質等如全體業主被政府罰款,根據業權分數攤分
罰款,「人人有份,永不落空!」

管理公司的角式是代表立案法團即全體業主日常管理和維修屋苑,
管理公司聽命於立案法團,可不可告管理公司疏忽,很難說,
最小要了解清楚誰原先決定修樹;誰和園藝公司簽合約;誰製訂合約條款,
合約條款有沒有漏洞;誰負責招標,招標過程誰有沒有疏忽;修樹進行時,誰負責監督承辦商等等。

立案法團成員話自己不懂法律,不知契約有這修樹條款,這些理由全都
亳無理據和亳無支持論點。全體業主只有慨嘆自己當初所託非人。
當區區議員是立案法團顧問,完全不知道這地契條款,應真抵打!

monkey_bsw 發表於 2006-12-24 14:26

原帖由 hz6751 於 2006-12-24 03:56 發表
根據地契條款,如果這次砍樹證實非法要被政府罰款,整個立案法團當然
要付上責任。根據法律,立案法團是一個法定組織,代表全體業主,
立案法團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等如全體業主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立案法團 ...

不是要說項, 只是區議員也不是個個是律師, 唔知都唔奇既? (至於佢贊成斬樹有冇問題就係另一個問題)
所以, 其實法團既法律顧問也抵打(當然, 或者係法團冇諮詢顧問)~

另外, 錢睇怕都要賠架喇, 告唔告間管理公司係後話~
(不過我又深信, 管理公司亦都係責無旁貸... 一般唻講, 管理公司應該會負責傾合約條款內容等)

lancechg 發表於 2006-12-24 17:06

原帖由 monkey_bsw 於 2006-12-24 14:26 發表


不是要說項, 只是區議員也不是個個是律師, 唔知都唔奇既? (至於佢贊成斬樹有冇問題就係另一個問題)
所以, 其實法團既法律顧問也抵打(當然, 或者係法團冇諮詢顧問)~

另外, 錢睇怕都要賠架喇, 告唔告間管 ...

咦... 你好似好清楚咁喎‧‧‧
你睇過法團會議記錄?
定係你係法團o既人?
如果個問題係管理公司一早比o左意見法團,
話唔斬得,個結果又係點呢?
這點你知道嘛?

另上面有版友提及,那位法津顧問好像是白鴿黨人喎?

你好似咁快可以落到定論咁o既?
要幫都唔好盲目咁幫,或者可以睇返良景村歷史以來發生o既事先再出聲都未遲...

希望monkey兄你唔好見怪我咁講啦?

monkey_bsw 發表於 2006-12-26 00:22

原帖由 lancechg 於 2006-12-24 17:06 發表
咦... 你好似好清楚咁喎‧‧‧
你睇過法團會議記錄?
定係你係法團o既人?
如果個問題係管理公司一早比o左意見法團,
話唔斬得,個結果又係點呢?
這點你知道嘛?

另上面有版友提及,那位法津顧問好像是白鴿黨人喎?

你好似咁快可以落到定論咁o既?
要幫都唔好盲目咁幫,或者可以睇返良景村歷史以來發生o既事先再出聲都未遲...

希望monkey兄你唔好見怪我咁講啦?

我咁樣講完你就覺得我「好似好清楚」?唔係掛?

如果如你所講管理公司係俾過意見個法團,個情況當然又另計~
不過照常理推斷,法團俾錢請間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提供既合理意見係咪應該都會被採納?
再照常理推斷,管理公司如果佢係俾意見話係唔斬得,佢係咪都會提供法例基礎?
如果法團班人咁傻仔明知犯法要賠錢都做,咁良景業主真係唔怪得人,係佢地自己揀呢班人做法團…

至於個區議員,根據版友提及,佢係「法團顧問」而唔係「法律顧問」。
差之毫釐,謬之千里。

至於你最後果段,你話我「好似好快可以落到定論咁」?
我都好想知,你覺得我下唑個咩定論?我都唔知自己有咩定論~你不妨講出唻參詳下。

最後,今次呢個post我係講緊呢次事件,你要我「睇返良景村歷史以來發生o既事先再出聲都未遲」實在要求太高…
即使呢個區議員真如樓主所講,「呃房津、提出無謂意見外,實務就做唔出」,
我都只覺得佢歸納出「民主黨的區議員xxxxx」係以偏概全。

如果你覺得我有咩講得唔太正確既,歡迎指出。

[ 本帖最後由 monkey_bsw 於 2006-12-26 00: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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