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上FF的邏輯
每個人在不同時期都會有FF構思層次亦有不同
例如無限制的FF,不認同合理與不合理的限制與框架
或平衡各方需要,知道既有限制下的FF
近年FF由網上轉向現實
不少地區都交過一些FF建議上會
連NO.,停站,收費,班次都有
甚或怕被人BANQ
比多幾個選擇出來
問題來了,對家點諗,用咩拆招?
今次就嘗試歸納了幾個重點
1.既有服務
呢個係提出建議時,現實中已有接近同等服務
運輸署通常會建議善用現有服務為由拒絕
那怕收費不合理,要搭過海車往非過海目的地
2.沒有服務,但可以轉乘到達
呢個應該係近年才發現
有些地區本身沒有前往另一區的直達服務
提出開辦路線或修改路線時
如有轉車可達,就算無轉乘優惠
都會成為另一選擇
運輸署亦試過CROSSOVER
叫人搭巴士轉小巴前往某目的地
通常運輸署都會在這方面有備而來
3.基於以上重點,並指出現有服務能配合需求下
視乎取態,有備悉/暫不考慮/有保留等結果
回歸基本
提出建議
要得到運輸署原則上同意/不反對
巴士公司要好有興趣做
才有機會成事
所以有時開唔著巴士公司有興趣的建議
基本上唔駛考慮爭唔爭取到
如果爭取唔到,可以點做?
個人愚見
第1點,收費不合理,要求提供分段/減價
第2點,假如運輸署認同是直達車以外選擇
應該提供轉乘優惠
第六屆區議會運作一年多,我發覺很多議員大包圍爭取,希望中一兩個,但很多運輸署也是備悉、叫人轉乘。
說真,根據以往經驗,議員爭取一些新服務或者改善,以運輸署的態度,議員起碼花數年才爭取少許回來。我覺得議員要花點耐性與運輸署及巴士公司鬥智鬥力才是出路,E43就是好例子了。 YY487 發表於 2021-5-15 10:39
第1點,收費不合理 -> 呢樣JB就搞掂
招標唔係乜都用得
重點係點樣平衡各方利益,特別係營運者同監管者的需要 053h4 發表於 2021-5-15 12:04
重點不是平衡各方利益。係唔影響小巴公司利益下,點做。
好似R33咁,有人覺得城巴比人搶客,但事實上城巴 ...
不過假日來說,兩間公司也各用兩輛巴士行R8,客量很好,相信城巴不會放棄。
其實好多時區會同居民/巴迷都想有天降
但公司要計過條數,運署通常唔肯
呢度已經係一個唔易拆嘅彈
尤其公司疏於照顧嘅區份,隨時同居民關係已經差到後者要新營辦商入黎攬炒
區議員都係居民選出黎,而家民主派大部分都只能支持居民
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