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 政府是有統計投訴, 班次及乘載率, 壞車率等資料
而中巴的投訴多, 班次達不到其列出的標準
當然, 其壞車率是較低
綜合各樣數據標準, 這都不足不是取消中巴的理由
似乎不付現實
矛盾: 閣下提及"政府不能維持港英政府監督的角色", 但完全取消中巴服務正正係
現政府所為, 而唔係英治政府所為喎...
Anyway, 再講落去就會Off Topic, 有興趣既可以響B2再開文討論. 我講番 羅范椒芬~
個人覺得,高級公務員要「引咎辭職」,問責局長置身事外係完全接受唔到。
究竟「問責」係問公務員責定係問局長責? 原帖由 053h4 於 2007-6-24 12:4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高級公務員因其個人行為而「引咎辭職」
同局長有直接的關係?
而最重要是現在常任秘書由特首委任
政策局長無法話事...
而因政策導致的錯誤, 當然要同局長問責
其實再睇番,羅范椒芬都唔算「引咎辭職」...
佢只係好唔順氣所以辭職。
另外,李局長唔通唔知羅太既野?
佢放手俾佢做,會唔會已經係一個暗示唑既「政策」?
(記唔記得有人話佢「我會放手俾羅太削資源」果樣野,個官有冇講係有定冇?我都唔記得唑。
如果有,咁即係佢同羅太嚮呢件事上面係有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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