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Y 發表於 2022-9-23 18:03

石硤尾、貝澳坳、屏山及梅窩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本帖最後由 MatthewY 於 2022-9-23 18:17 編輯

石硤尾
  規劃區的面積約為262公頃,東及港鐵東鐵線,南達界限街,西至巴域街和大埔道,北面以大窩坪的筆架山山麓為界。

  該核准圖載有石硤尾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4/30所作出的修訂,主要涉及把澤安道南的一幅用地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和「住宅(甲類)」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2」地帶,以作公營房屋發展。

貝澳坳
  約0.29公頃的用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主要是提供土地以保留現有鄉村。該區現時沒有認可鄉村,「鄉村式發展」地帶旨在反映位於該區西南部的貝澳老圍村(貝澳坳)的現有村屋群。

  約0.54公頃的用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主要是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主要涵蓋變電站、公眾停車場及其西面的一幅可供擴建的空地,以及貝澳老圍村(貝澳坳)東面的垃圾收集站。此地帶亦涵蓋一幅毗鄰垃圾收集站和一幅在嶼南道旁的空置土地,以預留作日後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

  約0.62公頃的用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康樂中心及宿舍」地帶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水務設施隧道入口」地帶,該兩幅用地分別涵蓋現有私人康樂中心暨附屬宿舍發展項目(太古領導力培訓中心)和現有水務署貝澳凹隧道入口。

  約7.44公頃的用地劃為「綠化地帶」,目的是利用天然地理環境作為市區和近郊發展區的界限,以抑制市區範圍的擴展,並提供土地作靜態康樂場地。此地帶主要涵蓋林地、灌木林、草地、河溪、現有屋宇、墳墓和臨時構築物。地帶內有一幅認可殯葬區,供區內貝澳老圍的村民安葬先人之用。

屏山
  規劃區佔地約355.82公頃,位於新界西北的西部,西至天水圍新市鎮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南達青山公路、東及元朗新市鎮、北止流浮山及尖鼻咀的魚塘。
  
  該核准圖載有屏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PS/19所作出的修訂,主要涉及把一幅位於橫洲的土地由「綠化地帶」及「露天貯物」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5」地帶,及一幅位於屏山北的土地由「康樂」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6」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以發展公營房屋及配套基建設施。

梅窩北
  規劃區佔地約165.37公頃,北望北大嶼郊野公園(擴建部分)和北大嶼郊野公園,西接梅窩邊緣地區,西南面為梅窩市中心,南臨銀鑛灣。該地區涵蓋村落、林地、灌木林、草地、海岸高地、長滿植被的山坡、河溪、沼澤、紅樹林、海灘、海岸線和農地等。該區並無車路接達。
  
  該區的整體規劃意向是保存區內的景觀和生態價值,以保護天然生境,並保留該區獨特的鄉郊自然特色和文化遺產。在適當情況下,鼓勵發展與鄉郊環境互相配合而影響較低的休閒和康樂用途。區內亦會劃定土地供鄉村發展。政府在指定該區的各個地帶時,已考慮到須保護該區的天然生境,例如區內的林地區和天然河溪。這片林地區與毗連北大嶼郊野公園(擴建部分)及北大嶼郊野公園的林地區形成一片延綿不斷的茂林綠野。
  
  約0.60公頃的用地劃為「商業」地帶,主要是作商業發展,為所在一帶的居民及遊客提供服務,用途可包括酒店、商店、服務行業、娛樂場所和食肆。此地帶主要涵蓋三個商業發展項目,包括位於銀礦灣泳灘後面現有的兩間酒店(海景渡假樂園和梅窩酒店),以及東灣頭路正在興建的度假式發展項目。
  
  約0.15公頃的用地劃為「住宅(丙類)」地帶,主要是作低層、低密度的住宅發展。此地帶內現時有三個住宅發展項目,分別位於盲塘西面、東灣頭路及東灣頭東南面。
  
  約4.55公頃的用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目的是反映現有的認可鄉村和其他鄉村的範圍,以及提供合適土地以作鄉村擴展。此地帶涵蓋三條認可鄉村,即盲塘、東灣頭和萬角咀,以及東灣頭路一帶和涌口的鄉村群。
  
  約0.04公頃的用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主要是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此地帶涵蓋盲塘南部現有的垃圾收集站、盲塘西南面現有的一座天主教堂、東灣頭西南面現有的東灣頭公廁,以及計劃在東灣頭路興建的食水泵房。
  
  約2.41公頃的用地劃為「休憩用地」,主要是提供戶外公共空間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以配合當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此地帶主要涵蓋位於銀鑛灣的刊憲公眾泳灘,包括泳灘建築物及泳灘設施。另亦涵蓋東灣頭路、一些現有泳灘的配套商店和食肆,以及該刊憲泳灘旁東灣頭路沿路的海灘。
  
  約3.11公頃的用地劃為「康樂」地帶,主要是進行康樂發展,為市民提供所需設施。此地帶主要涵蓋香港遊樂場協會賽馬會銀礦灣營和衛理園。
  
  約0.02公頃的用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碼頭」地帶,目的是指定土地用作碼頭,以方便市民經海路往來該區。此地帶涵蓋一個位於萬角的碼頭。
  
  約3.78公頃的用地劃為「農業」地帶,主要是保存和保護良好的農地/農場/魚塘,以便作農業用途,同時亦是為保存具有良好潛力的休耕農地,用作復耕及作其他農業用途。此地帶主要涵蓋一些位於鄉村附近的常耕農地和荒置農地。
  
  約147.29公頃的用地劃為「綠化地帶」,主要是利用天然地理環境作為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的界限,以抑制市區範圍的擴展,並提供土地作靜態康樂場地。此地帶主要涵蓋毗連北大嶼郊野公園(擴建部分)和北大嶼郊野公園的林地、灌木林、草地、海岸高地、長滿植被的山坡、河溪、沼澤和紅樹林。另亦涵蓋一些零星散布且大多已荒置的農地。
  
  約3.42公頃的用地劃為「海岸保護區」地帶,目的是保育、保護和保留天然海岸線,以及易受影響的天然海岸環境,包括具吸引力的地質特色、地理形貌,或在景觀、風景或生態方面價值高的地方,而地帶內的建築發展,會維持在最低水平。此地帶主要涵蓋該區南面邊界和東面邊界沿岸由東灣頭至萬角的天然海岸線,該處的海岸景物包括平岩和海灘。

來源:石硤尾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貝澳坳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屏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及梅窩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石硤尾:S/K4/31
[*]貝澳坳:S/I-POA/2
[*]屏山:S/YL-PS/20
[*]梅窩北:S/I-MW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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