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冇可能恢復「商住」模式,以解決「商業」地過剩而「住宅」不足
現時不少商業地只能流標或以賤價出售,而現存的甲廈空置率亦偏高。同時商住樓宇樓齡均達四、五十年,日久失修。但商住樓因為有來去水及廚厠,對部分行業而言會比較方便,而且自由身工作日漸增加,前舖後居的模式亦符合其需要。近年入伙的住宅及商業建築,均標榜保安嚴密,廣設閘機、智能卡系統。既耗用大量人手、金錢維持以致管理費不菲,對於經常有訪客的行業亦非常不友善。
其實現時的規劃及建築法例,是否不容許以小單位為主的辦公室甚至內建獨立厠所的單位? 乜你唔知而家好多新型工廈就係“以小單位為主的辦公室甚至內建獨立厠所的單位”咩? sunhoo 發表於 2023-4-11 16:39
乜你唔知而家好多新型工廈就係“以小單位為主的辦公室甚至內建獨立厠所的單位”咩? ...
https://ps.hket.com/article/1448374
工業契似乎禁咗咁起,但地價較貴嘅商業大廈似乎無。 管理費不菲都唔關你講嘅嘢事囉
市建、恒基啲細規模樓都一樣管理費貴
同埋好多樓公契寫明收10%大廈開支做管理人酬金,益晒發展商關連物業管理公司,無論係大發展商、半官方機構(房協)都係咁,既然開支越大管理公司酬金越高,管理公司真係無誘因幫業主慳錢囉
至於訪客登記就真係兩睇,有啲公司唔鍾意有啲閒雜人無端端走過嚟sell嘢,甚至喺非辦公時間有人上到去,咁佢哋會覺得訪客登記係必需嘅,而坊間甚至有啲物管公司提供app畀業戶用,當有訪客嚟,業戶發個二維碼畀訪客,訪客用呢個二維碼就可以去到指定樓層,又唔駛預先登記同搞好多嘢,更加唔需要好多人手
巴士的膠 發表於 2023-4-11 20:00
https://ps.hket.com/article/1448374
工業契似乎禁咗咁起,但地價較貴嘅商業大廈似乎無。 ...
新建唔得姐 改建翻新咪得
KE7066 發表於 2023-4-12 01:04
新建唔得姐 改建翻新咪得
據報導所講,佢係屋宇處卡住唔俾咁入則,所以即使係改建,都係唔可以。 其實商業地契係可以起 "以小單位為主的辦公室甚至內建獨立厠所的單位"
較近期例子可以參考沙田石門既 W Luxe
http://www.wluxe.com.hk/
同區既京瑞廣場一二期都係差唔多設計
至於點解一線地區無哩D 大廈
一句講晒, 係市場供求問題
如果係較賺錢, 發展商一早起左 本帖最後由 rickywk 於 2023-4-15 23:03 編輯
W Luxe無沖涼已經好留有一手,金朝陽iCity連沖涼位都整埋,仲要工業地
https://finance.mingpao.com/fin/dailyp/20220723/1658514031759/icity%E5%BB%A3%E5%91%8A%E6%B6%89%E5%A4%B1%E5%AF%A6-%E5%9C%B0%E6%94%BF%E7%BD%B2%E4%BF%83%E7%B3%BE%E6%AD%A3
喺規劃角度,「商業/住宅」"C/R"用途地帶容許兩種處所【垂直兼水平混合】,
即係任何樓層及任何單位都可以隨意做商或住,無規定作出分隔,因而衍生唔少問題:
儘管現有的土地用途地帶機制可為混合用途發展提供彈性,以配合不斷轉變的市場需要,
但在一些情況下,混合用途發展或會對同一樓宇內易受影響的用途造成滋擾,
例如食肆用途會對住宅用途造成滋擾。因此,當局應實施適當的規劃管制,
為混合用途發展提供指引,避免造成滋擾和因不同用途為鄰而產生協調問題。
為了達到既提供彈性又能維持規劃管制的目的,城規會訂立了「其他指定用途」註明
「混合用途」地帶,以便進行互相融合且規劃完善的混合用途發展 。
「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混合用途」"OU(MU)"地帶就係用來取代舊有"C/R"用途地帶,
同一個發展入面可以有住用同非住用(非工業性質)用途,樓面面積多數仍然可以任意分配,
但非住宅與住宅部分須實際分隔,例如分開唔同樓宇或者唔同樓層(低層商業、高層住宅),
唔會再出現住宅單位隔璧就係零售商店。
"OU(MU)"地帶而家可以喺灣仔、銅鑼灣、旺角、啟德、洪水橋、古洞北搵到。
而市建局亦正計劃為裕民坊「綜合發展區」地盤提交規劃申請作垂直混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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