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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9-6 11:49
HY1012 發表於 2023-9-6 11:34
我都好同意正常係唔會入嗰條坑, 不過意外就係唔正常, 每個部門同機構都應該行多一步去減少呢d問題, 而唔 ...
我覺得你嘅講法有啲問題
就好似行人路唔俾車行, 咁架車剷上去行人路撞到人, 唔通係行人嘅錯?
本身條路唔係俾巴士行, 咁架巴士行入去撞到水管, 唔通係水管嘅錯?
如果本身無高度指示都可以入政府數, 有晒指示真係點都推卸唔到俾其他人
不過唔反對你嘅講法, 總係有改善空間嘅
但我好肯定要等到撞死人先有得改
你個例子大埔公路都係唔死人都唔做野
另外, 果3條紅色水喉睇黎都係消防野
要改消防裝置去就架行錯路嘅巴士, 我睇唔到有幾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