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申請司法覆核 要求裁定亂過馬路罪行違憲
申請人為 Tsang Ho Ming,建議答辯人為香港政府、運輸署、發展局及立法會。
理由:
[*]行人路狹窄
[*]滴水問題迫使行人於其他位置過馬路
[*]閃爍綠燈使人加快腳步,屬人類直覺,行人過路燈設計含重大失誤
[*]認為市民不應因為規劃道路的政府無能而受罰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733146-20231220.htm 綠燈閃唔係應該停咩,仲咩繼續過馬路,除非你係馬路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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