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捉小巴乘客唔戴安全帶
香港01今日報道,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於東九龍區開展針對公共服務車輛的交通執法行動,重點打擊乘客未有穩妥繫上安全帶的違規行為。行動期間,警員喬裝乘客登上公共小巴,發現31名乘客未有正確佩戴安全帶,相關人士將獲發傳票。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於配備安全帶的公共小巴內,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違規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警方表示,將持續進行類似執法行動,以保障道路安全及交通暢順。
原文連結: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88237
放蛇路線估計係11系往科大方向
位置係清水灣道德望外
最新流出放蛇片段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75130008031/?multi_permalinks=10166291173963032 有冇得好似「不小心駕駛」咁書面認罪? 吳宗錡 發表於 2025-10-24 19:59
有冇得好似「不小心駕駛」咁書面認罪?
書面認罪即係自己print案底紀錄書同打指模?
violet 發表於 2025-10-26 20:03
書面認罪即係自己print案底紀錄書同打指模?
呢條罪要留案底咁嚴重㗎?會唔會重得濟?
因為有得書面認罪嘅話,係唔使留案底嘅
吳宗錡 發表於 2025-10-27 01:22
呢條罪要留案底咁嚴重㗎?會唔會重得濟?
因為有得書面認罪嘅話,係唔使留案底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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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227章及37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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