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避震器插路軌險釀普悠瑪出軌
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宗嚴重危害鐵路安全案件。案情指今年5月4日,一名洪姓男子在台中清水區做出極危險行為,險些導致台鐵普悠瑪列車發生出軌意外,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據法院判決書及檢警調查顯示,該名洪姓男子於當日早上竊取汽車避震器後,前往清水區海濱路平交道,將四支避震器直接插入路軌縫隙中。事發僅約4分鐘後,台鐵278次普悠瑪自強號列車即將高速通過該路段。幸獲一名熱心路人及時發現軌道上有金屬異物,意識到情況危急並迅速將障礙物移除,成功阻止了一場可能發生的嚴重翻車事故。
法院審理時指出,雖然經鑑定後確認洪男精神狀況不穩,符合減刑條件,但考量其行為對公共安全構成極大威脅,且使用的避震器為堅硬金屬物,極可能造成列車出軌或傾覆,威脅數百名乘客生命。法官最終依「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並須於刑前施以監護1年,以防再犯。
新聞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208208?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udnnews&utm_campaign=fbpost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