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聖誕市集穿梭巴9102爆玻璃 司機不停車照樣行到終點
Threads帖文作者表示,聖誕假期最後一日到赤柱聖誕市集,回程乘坐穿梭巴士時突然聽到一聲「bomm」,巴士側窗的「防爆玻璃」當場碎裂,變成「爆玻璃環節」。 好在當時無乘客受傷,但車廂原本座位有人,情況一度相當驚險。
有同車乘客留言指,巴士在淺水灣道一直高速行駛,與對頭巴士倒後鏡碰撞後仍未減速,之後發生玻璃爆裂,司機仍繼續開車,並聲稱是對面巴士的錯。 多名網民質疑,按公司指引遇上爆玻璃或意外應即時停車報告和安排轉車,而不是照樣行到終點,批評司機駕駛態度有問題,甚至建議向運輸署投訴。
不少留言關注乘客安全,指若當時有人坐在出事車窗位置,後果難以想像,日後寧願選走廊位較安全。 亦有人以往經驗作對比,指其他巴士一旦爆玻璃會立刻在最近安全位置停車、安排乘客落車轉乘,認為今次處理方式與常規和指引不符。
非專好似有外勞.
純粹講爆玻璃﹐最大問題只係發生事故後﹐司機完全沒有去了解出事玻璃的情況﹐無去了解有沒有乘客受傷。
如果司機有停車﹐再去了解情況﹐確認無人受傷﹐又可安排附近乘客遠離問題車窗﹐再開車去總站﹐做法會比較理想。
事發路段﹐根本沒有理想地點供乘客轉車﹐停在路邊亦會令到交通擠塞。
按上面的相片睇﹐繼續行程去總站﹐好過在擺街﹐大家等唔知幾耐才可轉下班車。
** 如有乘客受傷﹐又或者未能安排乘客遠離相關車窗﹐就應該停車報警(乘客受傷)﹐並且安排轉乘其他車輛。 kei_hk 發表於 2025-12-31 14:06
純粹講爆玻璃﹐最大問題只係發生事故後﹐司機完全沒有去了解出事玻璃的情況﹐無去了解有沒有乘客受傷。
如 ...
但依家停車,雙方又算唔算係「發生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呢?
就算畀你咁樣返到廠,一樣有排搞啵...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5-12-31 14:28 編輯
GD1570 發表於 2025-12-31 14:15
但依家停車,雙方又算唔算係「發生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呢?
就算畀你咁樣返到廠,一樣有排搞啵...
純粹爆玻璃﹐唔算。
因為事件中沒有人受傷﹐亦無其他車受損。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374!zh-Hant-HK
56.發生意外時停車的責任
(1)凡因有車輛在道路上而有意外發生,以致 ——
(a)並非該車輛司機的人身體受傷;或
(b)下述者受到損害 ——
(i)車輛,但不包括該車輛或該車輛所拖曳的拖車;
(ii)指明動物(指明動物如在該車輛之內或之上,或在該車輛所拖曳的拖車之內或之上,則屬例外);或 (由2021年第8號第3條代替)
(iii)不在該車輛或該車輛所拖曳的拖車之內或之上的任何其他東西,
則該車輛的司機必須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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