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車長取車遭撞斃 排車員不小心駕駛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
本帖最後由 HR1377 於 2026-8-12 15:48 編輯2023年9月7日,一名九巴車長在九龍灣車廠被排車員撞斃一案,肇事排車員今日被區域法院裁定危險駕駛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押後至8月12日判刑,被告須還押
https://www.hk01.com/%E7%A4%BE%E ... xi60qbA-gxgKTVlCorQ
8月12日更新
涉事排車員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U45YxwMYD/
應該都係坐兩個月了事 MP7697 發表於 2026-7-24 13:51
應該都係坐兩個月了事
但坐監會留案底(不小心駕駛本身並非會留案底罪行)
吳宗錡 發表於 2026-7-24 15:04
但坐監會留案底(不小心駕駛本身並非會留案底罪行)
立法會七題:須留紀錄的罪行
除上述原則外,凡因罪名成立而被判處監禁刑期(包括緩刑),不論有關罪行是否載於列表內,該項判罪都將會被記錄在案。
香港警務處 - 警方保存的刑事定罪紀錄罪行
kbh 發表於 2026-7-25 11:38
立法會七題:須留紀錄的罪行
我意思咪指,呢單如果判監嘅話就要留案底,如果只係判罰款或者社會服務令就唔使
吳宗錡 發表於 2026-7-25 15:39
我意思咪指,呢單如果判監嘅話就要留案底,如果只係判罰款或者社會服務令就唔使
...
還柙基本上判監硬 kbh 發表於 2026-7-25 16:03
還柙基本上判監硬
該名九巴排車員今日已被被區域法院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U45YxwMYD/
電車司機返嚟都可以繼續做電車司機,九巴司機直接炒 tommy14D 發表於 2026-8-12 16:07
電車司機返嚟都可以繼續做電車司機,九巴司機直接炒
邊度有話要炒?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