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地鐵用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一問
有學生身分的個人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分在十月三十一日到期。想請問如果在十月三十一日前畢業(即不再是學生),如果使用自己(尚有學生身分)的八達通卡搭地鐵是否違反地鐵附例?
先謝解答! 在定義上是不可行,但實際上是沒有人理會。
因為在九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這段時間,是希望有兩個月的緩衝期,
所以在十月三十一日前,基本上學生身分仍可通用。 係就係,但佢想理都理唔倒啦,你仲渣住張學生證
況且如果地鐵真係唔容許有呢兩個月緩衝期,佢就應該set個到期日係7月中而唔係10月31啦 原帖由 KV5308 於 2007-8-30 21:3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有學生身分的個人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分在十月三十一日到期。
想請問如果在十月三十一日前畢業(即不再是學生),如果使用自己(尚有學生身分)的八達通卡搭地鐵是否違反地鐵附例?
先謝解答!
絕對沒有違反地鐵附例
10 月 31 日是地鐵賦予學生身份的優惠期限。事實上,地鐵從不承認
校方的學生證件,學生身份個人八達通是唯一享用特惠車費的憑證。
能夠獲批申請「學生身份」就已經等於符合資格,故除非你中途終止學
業,否則優惠期內持學生身份個人八達通可無限次享用特惠車費優惠。
中途終止學業者,按規例應主動向地鐵申報並從八達通中取消學生身份,
違者才算違反地鐵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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