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f 發表於 2007-10-16 11:21

南韓政府要教會付人質事件支出

http://hk.news.yahoo.com/071015/12/2hks0.html

要求賠錢都算合理既,不過政府仲未可以收回成本:@
政府已經發出o左旅遊警訊,講到明唔好去,佢地係都要去

咁國家無咩責任要用公帑黎救你班自作孽o既人
反正教會去得都預左有危險
佢地應該承受返依個後果


今次呢班人仲可以點自圓其說?
神的安排? 神的祝福?

BallBall 發表於 2007-10-16 12:15

回復 1# 的帖子

不如你先講下佢o地呢班人應該要點做?
錢佢o地就比o左喇~~~
我覺得佢o地要出o黎公開道歉!

edhong 發表於 2007-10-16 13:08

BallBall 發表於 2007-10-16 13:49

回復 3# 的帖子

佢o地道歉o左咩?係就ok架啦?
咁樓主仲想人o地點?

Dolphin 發表於 2007-10-16 20:25

犯錯者受責, 得不到好下場, 要跪地求饒, 對某些人來說, 是大快人心的.

唔好理我對或錯, 總之依家係你錯. 錯就要企定受罰,
我有不原諒你的權利, 你有乞求我原諒的義務.
你低聲下氣, 或者我會考慮原諒你.

我一早係你地被綁架之後, 叫左你地唔好去. 依家抵死啦? 現眼報啦? 係咪?

算吧啦.

聖人都有錯. 何況係凡人?
比呢班後生仔女重過新生比追究仲有意義吧.

DIH 發表於 2007-10-16 22:19

甚麼追究不追究都不是重點,我覺得最重要的是點醒他們的頭腦,以免再有下次,
「神的國度」有排都未到,呢個世界仍然係由醜陋的人性統治,包括佢地自己,因為佢地顯示了:自我中心和魯莽。

edhong 發表於 2007-10-16 22:30

letchan 發表於 2007-10-17 03:15

妄想世界大同。
事實走出了教會會所,走出了熟悉的地方。
就是別的國度,別的法規。

耶人經常犯的毛病就是自我中心。手持聖經便說是正中,唯我獨專。
天圓地方、星繞地球運行等學說,通通都是耶人向來信奉的法則。
然而,近代一一將之推翻。

今次,耶人走進了排耶國度裏。還哪有手持聖經的特權﹖
即使是行善者亦要看準時髦。否則便是好心做壞事。
帶頭的死者已矣,盲從的死過翻生,應得從盲信中覺醒。

對這一班耶人再教育,讓其認清除耶教以外還是天外有天。追回費用還是次要。

BallBall 發表於 2007-10-17 09:28

回復 8# 的帖子

佢o地經過今次,得唔得到教訓我o地唔知?
個問題係,唔好將焦點只係集中係佢o地度!
佢o地理唔理自己o既人生安全去傳教,係佢o地「自由」決定。
而之後要佢o地國家用人力物力、用外交立場犧牲國家「尊嚴」
令度班「恐怖分子」無論金錢、聲勢方面都得到前所未有o既「勝利」
仲令到家下福音o既工作受阻,的確係佢o地唔o岩!
不過人o地已經道o左歉!
唔通只要係你口講個D「耶人」、「耶教」
佢o地所做o既o野就係「抵死」咩?
「別的法規」就可以「擄人勒贖」?
「別的法規」就可以「殺人」?
究竟係咪只有「耶人」、「耶教」先至有問題,先至「抵死」?
洗唔洗發拎番個兩個死者出o黎「鞭屍」?
我再講一次「唔好將焦點只係集中係佢o地度」!!

hksf 發表於 2007-10-17 10:09

難得有機會捨身殉道上天堂,
去到生死關頭臨門一腳就做縮頭烏龜
學咩人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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