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6751 發表於 2008-2-11 23:41

年初一晚銅鑼灣興發街見聞一則

年初一凌晨三時許在維園行完花市後,順便去興發街欣賞一下各條N線,
一個人企在112S/N112站頭附近,看見有交通警也企在112S/N112站頭
附近站岡指揮交通,我看見交通警主要示意紅小和的士不要停車等客,
有人揮手示意上車或落車則不干涉,企在街上欣賞各條N線時,發現
交通警站岡一會兒便換人,其中一位交通警接棒站岡不久一輛九巴N112
到站上落客,當上完客後該名交通警立即催前到上車門示意車長立即開走,
然後和九巴稽查交淡,見該交通警面黑黑大聲手指指喝罵該九巴稽查,
我聽到該交通警其中一句:「唔好話我唔比你上!」之後一輛新巴(唔記得N8P
定N2X)在巴士站彎位上完客後,該交通警也立即催前揮手示意立即駛走。
不久該交通警離開換了另一人。

我認為那位交通警執法有值得商榷地方,雖然112S/N112及116S/N116總站
站頭雖然佔用了興發街一條行車線,餘下兩條行車線,但是交通仍然大致暢通,
加上112S/N112及116S/N116總站站頭位置應是多方面討論而決定的,
總站巴士停長一點時間等客等夠鐘很自然的事,加上停巴士彎位的三巴各N線,
當上完客後,稽查左右望一望有無人從附近趕車便立即示意車長開車,
對交通沒有造成阻塞,三巴絕對自律,我不明白該交通警作出這樣的指揮!
或是不知該站頭是總站。(事發前一輛九巴N116在總站等了數分鐘才駛走,
我不肯定該交通警是否已在這時站岡)

不久便到了新巴時段N112和N116,這件剛剛發生的事不知有沒有影響,
N112拖卡到站,後車落客後新巴稽查示意車長立即駛走往下一站上客,
前車N112和往後新巴N112和N116到總站上落客便立即駛走。

由於當時間中下大雨,我又無帶雨傘,在巴士站避雨,企到凌晨四時許
細雨後欣賞夠了便到下一站摩頓臺。

blueblue 發表於 2008-2-12 15:25

現在警權大過天, 建議可向警監會投訴.

AVW56 發表於 2008-2-12 16:32

原帖由 blueblue 於 2008-2-12 15:2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現在警權大過天, 建議可向警監會投訴.

樓上個位冷靜d
唔好未搞清楚件事就話去投訴警員

首先, 市民要投訴警察, 係向 投訴警察課 投訴, 而非 警監會(IPCC)
IPCC只是負責監察有關個案, 並不會對事件作出任何調查跟進


而且, 樓主自己都話, 自己無睇晒成個過程
樓主自己都話唔肯定有關警員有否做錯等
為何閣下要在此建議樓主作出投訴?

更何況, 就算你投訴有關交警
相信警察投訴課應該都唔會睬你
大時大節指揮交通, 根本無所謂絕對正確的做法
權力輔予交警, 可因應路面突變情況而隨時作出任何決定

就算樓主所言屬實, 那交警都未必有錯
更何況, 樓主自己都話, 沒有目睹整個經過
投訴理據顯然不足

da54 發表於 2008-2-12 16:52

原帖由 AVW56 於 2008-2-12 16:3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樓上個位冷靜d
唔好未搞清楚件事就話去投訴警員

首先, 市民要投訴警察, 係向 投訴警察課 投訴, 而非 警監會(IPCC)
IPCC只是負責監察有關個案, 並不會對事件作出任何調查跟進
我覺得投訴並無不可,投訴警察課並不像某些巴士公司般,
會亂處分員工。如果投訴警察課覺得理據不足的,自然會
判投訴不成立。 又或者給予適當的提醒。

kmb621 發表於 2008-2-13 20:01

咁知點解,而家對警方冇乜好感
成日係度扮威咁,尤其係25-35 歲行 beep 個 d
見佢地查身份證個陣態度都唔多好...
純為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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