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行政劃分
http://www3.gis.gov.mo/dscc/CommImage/freque2003.jpg澳門以特區「堂區」作為行政區劃分,澳門現有七個堂區,分別是:
澳門半島
1. 花地瑪堂區(俗稱北區,包括青州、台山、黑沙環、筷子基和水塘)
以高密度住宅區為主, 接連關閘, 全球人口最密集,多新移民居住的地區,
東部則為工廠區, 區內有著名逸園跑狗場
2. 聖安多尼堂區(即花王堂區,在澳門西部,包括新橋和沙梨頭)
亦是以住宅區為主, 高士德大馬路是區內一個購物中心
3. 大堂區(俗稱中區、新馬路一帶、南灣、水坑尾、新口岸南北地段及南灣湖發展區)
範圍橫跨澳門半島, 為澳門核心地區, 新馬路一帶, 昔日澳門市中心, 另有很多歷史悠久古蹟;
新口岸北部為澳門旅遊娛樂中心, 五間博彩公司核心娛樂場均設於此,
新口岸南部為新興豪華住宅區, 南灣則為澳門商業中心,
南灣湖則是區內最新開發地段, 以旅遊、博彩及商住為主
4. 望德堂區(包括荷蘭園、松山一帶)
亦是以住宅區為主, 澳門半島最高的東望洋/松山亦在於此
5. 風順堂區(亦稱聖老愣佐堂區,包括媽閣山、西望洋山、下環及內港一帶)
西望洋是傳統豪華住宅區,下環、內港是昔日澳門的港口
海島市
1. 嘉模堂區(即: 乙水)仔)
區內以住宅區為主,另設澳門機場、運動及旅遊、博彩設施
2. 聖方濟各堂區(即: 路環 )
以綠化區為主, 低密度住宅, 另有貨櫃碼頭及工業村, 區內有著名黑沙沙灘
3. 尚未分區: 路(乙水)城
最新發展旅遊、博彩區
[ Last edited by guia on 2005-6-15 at 01:17 ] 請問每個區有沒有其下的議員 , 辨事處等等?
另外 , 令我感興趣的是 , 大堂區 Se , 為什麼 Se 一個叫短的字會譯成"大堂區". ac在 2005-6-17 16:25 發表:
請問每個區有沒有其下的議員 , 辨事處等等?
另外 , 令我感興趣的是 , 大堂區 Se , 為什麼 Se 一個叫短的字會譯成"大堂區".
澳門特區是一級政府制, 堂區只是一個地域區別, 不設議會及辦事處
大堂是 Se' (e上面有一撇)(不是Se)
Se' 是葡文「主教座堂」的意思, 所以前人譯為「大(教)堂」, 亦因此「大堂前地」也稱為「大廟頂」
[ Last edited by Bristoll5g on 2005-6-17 at 18:10 ] 咁澳門的堂區係咪等於香港的區議會呢 kenny_hou在 2005-6-17 08:05 PM 發表:
咁澳門的堂區係咪等於香港的區議會呢
No. In my understanding "堂區" doesn't have too much practical purposes except statistics (census). wanhou在 18-6-2005 00:49 發表:
No. In my understanding "堂區" doesn't have too much practical purposes except statistics (census).
澳門特區冇"區議會"呢個架構 Bristoll5g在 2005-6-17 17:00 發表:
澳門特區是一級政府制, 堂區只是一個地域區別, 不設議會及辦事處
大堂是 Se' (e上面有一撇)(不是Se)
Se' 是葡文「主教座堂」的意思, 所以前人譯為「大(教)堂」, 亦因此「大堂前地」也稱為「大廟頂」
[
偷懶不去翻資料一問﹐那麼『澳門市政廳』和『海島市政廳』之架構
是否在回歸後取消了?以及在取消前的市議會是否由民選產生﹐
功能和香港的兩個市政局一樣? chai在 18-6-2005 01:23 發表:
偷懶不去翻資料一問﹐那麼『澳門市政廳』和『海島市政廳』之架構
是否在回歸後取消了?以及在取消前的市議會是否由民選產生﹐
功能和香港的兩個市政局一樣?
註:
『澳門市政廳』和『海島市政廳』於1999年回歸後過渡至
『臨時澳門市政廳』和『臨時海島市政廳』
於2001年由『民政總署』取代 guia在 2005-6-18 01:40 發表:
註:
『澳門市政廳』和『海島市政廳』於1999年回歸後過渡至
『臨時澳門市政廳』和『臨時海島市政廳』
於2001年由『民政總署』取代
其實點解澳門的市政服務架構和演進
與香港的情況那麼相似?澳門有無參考過香港的架構? alexero在 2005-6-18 02:10 發表:
其實點解澳門的市政服務架構和演進
與香港的情況那麼相似?澳門有無參考過香港的架構?
澳門的市政廳是沿於葡萄牙/歐洲大陸的架構
成立於明朝萬曆十一年(公元1583年) 遠早於香港開埠
chai在 2005-6-18 01:23 發表:
偷懶不去翻資料一問﹐那麼『澳門市政廳』和『海島市政廳』之架構
是否在回歸後取消了?以及在取消前的市議會是否由民選產生﹐
功能和香港的兩個市政局一樣?
澳門市政廳及海島市政廳標誌過去澳葡政府的兩級政府制
即澳門省政府下設立兩市(澳門市及海島市)議會, 議員是民選的,
互選議會主席並出任市政廳長, 不過當時局限在葡萄牙人(葡萄牙
國王1709年勒令澳門市議會必須由「年長天主教徒及純血統葡萄
牙人」擔任)
市政廳長相當於市長、澳葡年代外地市長級來訪僅由市政廳長接待,
高於市長級的方由澳督接待。澳督是省長級, 七十年代中頒布「澳門
組織章程」(葡萄牙版的澳門基本法)後是部長級(見第二章第八條)。
同時市議會又是葡萄牙國會在澳門的代表, 所以歷任澳督來澳履新時必須
先往市議會(市政廳)由主席(市政廳長)授予「城市之鑰」方可執行職務
市政廳是「自治組織」, 財政獨立, 行政上不隸屬於當時的「澳門省政府」
及其後按「澳門組織章程」成立的「澳門政府」
市政廳除執行與香港市政局類似的「掃街」工作外亦同時擔當「運輸署」
(汽車牌照、駕駛執照的簽發, 泊車位及咪錶管理) 及商業牌照的簽發
歡迎指正及補充
[ Last edited by Bristoll5g on 2005-6-18 at 0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