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157星之Kelvin
發表於 2005-7-5 12:13
HY671在 2005-7-5 11:10 發表:
又一個講野講到一舊舊既例子。
等我未睇到「真相」前仲幻想緊樓主有幾靚仔有型,可以吸引到官小姐
去騙佢既財同佢既色。
雖然我咁講好似好挖苦樓主咁,但你咁大個人連自己究竟被乜野人呃都
搞唔清楚的話, ...
都話左法律階段,唔適宜講咁多野,避免被人話
而且「摸手摸腳」是視乎觀點與角度,況且又唔係得我一個中招,可能有幾百幾千添
HY671
發表於 2005-7-5 12:15
U-157星之Kelvin在 2005-7-5 12:13 PM 發表:
都話左法律階段,唔適宜講咁多野,避免被人話
而且「摸手摸腳」是視乎觀點與角度,況且又唔係得我一個中招,可能有幾百幾千添
咁你又貼文?你可以等查完晒先貼啦,貼左就預左有人問,你講
d唔講d,對部份你文中提及既人的確好唔公平喎。
幾千幾百?唔係掛,你估真係咁多人被人呃咩!呢d咁既案,一
間公司呃到幾十人都算把炮喇。
U-157星之Kelvin
發表於 2005-7-5 12:26
HY671在 2005-7-5 12:09 發表:
咁你究竟清唔清楚坤你既係間公司定官小姐?
我而家被你搞到一頭霧水。
都話間公司借官小姐個名呃人錢,不過有D人會覺得係有份官小姐呃人錢(亦即係有錢齊齊坤咁解)
我開文只係問各位對她的感覺及對她的形像如何,而非扮「警訊」的案件重演,請唔好再問落去,否則變左離題
果間公司要害官小姐人氣極差,我無得理,況且今時今日的代言人非官小姐,呃人錢者終有報應!
chrisappear
發表於 2005-7-5 12:34
U-157星之Kelvin在 2005-7-5 12:26 發表:
都話間公司借官小姐個名呃人錢,不過有D人會覺得係有份官小姐呃人錢(亦即係有錢齊齊坤咁解)
我開文只係問各位對她的感覺及對她的形像如何,而非扮「警訊」的案件重演,請唔好再問落去,否則變左離題
果間公司要害官小姐人氣極差,我無得理,況且今時今日的代言人非官小姐,呃人錢者終有報應!
遇到這些事情,應該自己判斷,沒有必要聽信流言蜚語吧.
本來不想追問下去,不過本人所見,渲染官小姐負面形象,似乎係樓主講得最多.
asv2
發表於 2005-7-5 17:36
我(女麻)(女麻)早排去惠康買野,夠60蚊就有蜜瓜送,佢無拎到
我返到黎話 Dodo姐 呃左佢,我瞭解過後一笑置之,
因為我明白老人家可能有少少誤解,正常既.........
但係後生細仔分唔開就...........
bigfish_hk2
發表於 2005-7-5 20:08
asv2在 2005-7-5 05:36 PM 發表:
我(女麻)(女麻)早排去惠康買野,夠60蚊就有蜜瓜送,佢無拎到
我返到黎話 Dodo姐 呃左佢,我瞭解過後一笑置之,
因為我明白老人家可能有少少誤解,正常既.........
但係後生細仔分唔開就...........
冇錯,Dodo姐o係個廣告到話大把獎品送俾你
不過o係要指定時間買夠$60先有得拎獎品,而且係名額有限,唔係個個都有得拎勁抽獎品!
o個日唔係送蜜瓜,係送哈蜜瓜呀!:D:D:D
o個日係星期六,要頭六十名買滿$60先有得送!
應該收銀員係會自動自覺將呢個大生果放埋落膠袋!
不過睇完以上你呢一段內容,覺得故事內容純屬虛構
似係用一個比喻溫馨提示樓主o既判斷力多o的!:P:P:P
asv2
發表於 2005-7-5 21:06
bigfish_hk2在 2005-7-5 08:08 PM 發表:
冇錯,Dodo姐o係個廣告到話大把獎品送俾你
不過o係要指定時間買夠$60先有得拎獎品,而且係名額有限,唔係個個都有得拎勁抽獎品!
o個日唔係送蜜瓜,係送哈蜜瓜呀!:D:D:D
o個日係星期六,要頭六十名買滿$60先有 ...
唔係作的,果朝落左去抬出前一丁抬得太開心.......
抬得黎都無為意隔離有一大車瓜送比客......
落番去追先知.........
原來果日個阿姐找錢時順口講句自己過去拎瓜就完事
我都無留心聽..........#:o#:o
orange
發表於 2005-7-6 01:34
U-157星之Kelvin在 2005-7-5 12:13 PM 發表:
都話左法律階段,唔適宜講咁多野,避免被人話
而且「摸手摸腳」是視乎觀點與角度,況且又唔係得我一個中招,可能有幾百幾千添
既然進入法律程序(唔係階段)就唔應該透
露咁多案情,免得俾法庭加你罪就無謂
不過警訊成日教大家便宜莫貪,下次就唔好
咁易上當,多問身邊朋友先作出決定
hkbw
發表於 2005-7-6 09:57
chrisappear在 2005-7-5 10:24 發表:
有無搞錯,由頭到尾,主角只係"官恩娜做代言人那家公司",而非官恩娜本人.
親友所言,明顯帶有戲謔成份,竟然信以為真?
公開發表此等言論,隨時構成誹謗.
PS:個人意見.
唔駛啦, 已經係老屈人, 對人地做成影響啦...
唔好諗著可以係網上作得出就作, 屈得就屈..
你自己講過乜, 都一定要負番責任...
人地官小姐都算受害人啦, 幫間公司做代言人, 又唔係入股,
點會問人地十分詳盡既內部事務?!有錢收, 有show做就算的啦...
[ Last edited by hkbw on 2005-7-6 at 09:59 ]
bigfish_hk2
發表於 2005-7-6 11:20
U-157星之Kelvin在 2005-7-5 12:26 PM 發表:
都話間公司借官小姐個名呃人錢,不過有D人會覺得係有份官小姐呃人錢(亦即係有錢齊齊坤咁解)
我開文只係問各位對她的感覺及對她的形像如何,而非扮「警訊」的案件重演,請唔好再問落去,否則變左離題
果間公 ...
同學,邊有離題呀!:mad:
如果係離題o既,根本成篇野個個回文都係唔跟個標題回應啦!
不如你改左個標題為"樓主受騙事件"更加合乎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