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身"圖書証一問
小弟欲了解,假設一名圖書証持有者過身後,康文署會否收到入境事務署的通知,自動終止圖書証的借書功能
?
如果有人手持圖書館借書成功後又不歸還,那何人需要
負責此証的借閱紀錄?(即係賠償)
謝謝。
[ Last edited by 2A_DL13 on 2005-7-6 at 10:34 ] 2A_DL13在 2005-7-6 01:09 AM 發表:
小弟欲了解,假設一名圖書証持有者過身後,康文署會
否收到入境事務署的通知,自動終止圖書証的借書功能?
當然唔可以,除左警務署等有權力取得入境署記錄外,
其它政府部門及私人机构都不能和入境署既記錄有聯系 2A_DL13在 2005-7-6 01:09 AM 發表:
如果有人手持圖書館借書成功後又不歸還,那何人需要
負責此証的借閱紀錄?(即係賠償)
梗係盜用他人證件既人要負全責啦。 HY671在 2005-7-7 05:00 PM 發表:
梗係盜用他人證件既人要負全責啦。
但個問題係..
康文署唔知持證人死左... HY671在 2005-7-7 05:00 PM 發表:
梗係盜用他人證件既人要負全責啦。
但點去查證係邊個欏左個死者既圖書證? 借左書之後死左呢?#;) HY671在 2005-7-7 17:00 發表:
梗係盜用他人證件既人要負全責啦。
那我的問題係,很多時候一家人的圖書証都會通用,
不少時候我都見圖書館職員說「你張証爆左」之後,
對方會即時囉第二張証(屋企人的)出來再繼續借。
我就「反射」了這條問題出來。
但正如上述版友回應。如果家人「不知道」過身者生
前借過書,又被廄文署追書,後果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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