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278 發表於 2008-8-24 22:17

69X涉及致命交通意外,一名老婦死亡

來源:Now 新聞台
今日下午3:30,一架往佐敦匯翔道的69X巴士,在彌敦道轉入佐敦道,撞倒一名不依交通規則過馬路的82歲老婦,該老婦送院後證實死亡。
巴士司機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被捕。

由電視新聞片段看到涉及意外為一架3AD。

難怪今日由尖沙咀乘搭7號去油麻地轉車時出現塞車,原來是有這宗車禍,而且見到有電視台記者採訪。:'(

DK704_3N133 發表於 2008-8-24 22:19

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321280&extra=page%3D1

lsc04d11 發表於 2008-8-26 10:43

我睇報紙,現場證供同埋證人都話巴士轉彎時係綠燈,,,

個女司機真係唔抵,難怪會o咀...

都怪香港人(尤其是老人,不過年青人,不論3-80歲都係)都唔睇燈過馬路,又唔係一眼關七,只望著直來的車子,不明白車子也可轉彎過來的。

eric278 發表於 2008-8-26 10:47

原帖由 lsc04d11 於 2008-8-26 10:4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睇報紙,現場證供同埋證人都話巴士轉彎時係綠燈,,,

個女司機真係唔抵,難怪會o咀...

都怪香港人(尤其是老人,不過年青人,不論3-80歲都係)都唔睇燈過馬路,又唔係一眼關七,只望著直來的車子,不明白車子也可轉彎過來的。 ...
但警方指出,即使是綠燈,問題是死者為長者,行動緩慢,應待她走到安全地方巴士才可駛過,故此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拘捕該肇事車長。

請勿下車 發表於 2008-8-26 10:50

原帖由 eric278 於 26/8/2008 10:47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但警方指出,即使是綠燈,問題是死者為長者,行動緩慢,應待她走到安全地方巴士才可駛過,故此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拘捕該肇事車長。
所以老人家是大晒的
他睡在馬路是大晒的
司機怎做都是錯晒的
就這樣:(

tsoikc 發表於 2008-8-26 11:24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8-8-26 10:4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但警方指出,即使是綠燈,問題是死者為長者,行動緩慢,應待她走到安全地方巴士才可駛過,故此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拘捕該肇事車長。

問題係如果當時車長dup左車, 會唔會後面的車輛都dup唔切, 結果可能會引起交通意外?
或者車上面有人扶唔穩而受傷; 警方禁樣講: 我覺得好似將錯推係司機身上, 個阿婆
好似完全無錯禁....... 我真係想知警方係作出拘捕行動前有無諗過呢d問題?

anyway, 願死者安息.

DD2113 發表於 2008-8-26 11:58

原帖由 tsoikc 於 2008-8-26 11:2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問題係如果當時車長dup左車, 會唔會後面的車輛都dup唔切, 結果可能會引起交通意外?
或者車上面有人扶唔穩而受傷; 警方禁樣講: 我覺得好似將錯推係司機身上, 個阿婆
好似完全無錯禁....... 我真係想知警方係作出拘 ...

問題係, 路面上... 車輛點都係鋼鐵之軀, 路人點都係血肉之軀, 車撞人...就如石頭碰雞蛋, 係"大蝦細".

所以, 現在駕車會好小心, 見路邊有行人/單車等, 都盡量會避得好出, 免得他/她突然跌倒, 而我的車又唔好彩掂到佢 (已經唔話"輾過"之類), 無端端惹禍上身. :Q

[ 本帖最後由 DD2113 於 2008-8-26 11:59 編輯 ]

ryulky 發表於 2008-8-26 12:09

呢個時候,黑盒可能變成會幫司機脫罪o既工具

HY671 發表於 2008-8-26 12:10

涉及死左人既意外,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落案/拘報
個司機係正常程序,但係完成調查後可能會徹銷控罪、改用其
他罪名,例如「不小心駕駛」等繼續法律程序。

希望最後呢件事可以以最近乎事實之情況來判決。

ahbong 發表於 2008-8-26 12:21

原帖由 tsoikc 於 2008-8-26 11:2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問題係如果當時車長dup左車, 會唔會後面的車輛都dup唔切, 結果可能會引起交通意外?
或者車上面有人扶唔穩而受傷; 警方禁樣講: 我覺得好似將錯推係司機身上, 個阿婆
好似完全無錯禁....... 我真係想知警方係作出拘 ...

以我理解
車輛與車輛之間應保持 2 秒距離
如果巴士車長 dup 車令後車撞上去
很可能是後車司機的責任

而巴士車長如果見路上有行人衝出馬路
當然應該 dup 車
無理由要諗後車 dup 唔切會撞上黎
因為唔 dup 車會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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