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appear 發表於 2005-7-17 21:59

警察飲茶地方...?

見過有些7仔分店,門口一旁有以下告示:

"這裡是認可的警務人員飲茶地方"

除了便利店,請問還有哪些商店具同類用途?

Seiko 發表於 2005-7-17 22:48

酒樓, 快餐店都有

唔知呢d告示有咩用架呢?

cyclist 發表於 2005-7-17 23:13

Seiko在 2005-7-17 22:48 發表:

酒樓, 快餐店都有

唔知呢d告示有咩用架呢?

話俾市民知警員去到有告示o既地方休息係正常,並唔係蛇王或者有事發生

kei_hk 發表於 2005-7-17 23:15

Seiko在 2005-7-17 10:48 PM 發表:

酒樓, 快餐店都有

唔知呢d告示有咩用架呢?

這是警方發出的告示﹐內容是「這是警員認可的飲茶地點」﹐顧名思義﹐即是警員可以在此處作小休﹐而告示是和市民說明﹐警員是合法休息﹐不是「蛇王」。

以前是沒有指定的休息地點﹐故此偶然會有市民錯誤投訴「蛇王」﹐而且有些警員會貪方法﹐會在不合適的地方「合法蛇王」﹐影響警隊形象。因此﹐警方便出指令﹐限制警員的休息地點﹐並在有關地點張貼告示。

根據警員工作安排﹐所有警員每一更都有固定的休息時間及進餐時間﹐而這些時間都會在「更表」上詳列﹐而且當開始休息及休息時間完後﹐都必須向電台報告以作紀錄。在休息或進餐時間期間﹐如有緊急案件/事情﹐電台會通知警員﹐而警員必須即時取消休息或進餐時間﹐並即時趕去處理緊急案件/事情。

kenny_hou 發表於 2005-7-18 00:07

Seiko在 2005-7-17 10:48 PM 發表:

酒樓, 快餐店都有

唔知呢d告示有咩用架呢?

荼餐廳都有

Bristoll5g 發表於 2005-7-18 00:26

kenny_hou在 2005-7-18 00:07 發表:



荼餐廳都有

是茶餐廳 :P

ka 發表於 2005-7-18 01:14

如果進餐係警署既飯堂我會明有事果時要走d野食仲可以話留下,
而且多數都係因為快餐已俾左錢, 但係如果係板友所講既指定地
方食野呢? 有突發事, 要上車, 唔通留低一個人俾錢? 未食晒d野又
點? 當然唔飽可以再食, 咁d警察又俾多次錢, 一個月份人工只係
咁既未唔多掂囉?

KV3410 發表於 2005-7-18 13:16

CZ_6686 發表於 2005-7-19 10:54

ka在 2005-7-18 01:14 AM 發表:

如果進餐係警署既飯堂我會明有事果時要走d野食仲可以話留下,
而且多數都係因為快餐已俾左錢, 但係如果係板友所講既指定地
方食野呢? 有突發事, 要上車, 唔通留低一個人俾錢? 未食晒d野又
點? 當然唔飽可以再食,咁d警察又俾多次錢,一個月份人工只係
咁既未唔多掂囉?

首先我想問你下次可唔可以用下標點符號?
一舊野咁真係眼都花埋

據我朋友個阿哥講,如果佢地飲飲下茶,Call落黎有事發生
可以唔駛比錢住,當做完野先再計數,不過通常都會掉低一舊水,
下次再去食飯先拎番錢
未食哂D野都無計架,
唔通叫人雪住佢跟住當佢地番黎之後再叮番熱?
兼且又唔係時時都有咁既事
差人份糧都成皮野,唔會餐搵餐食餐餐清呀?

arhang2001 發表於 2005-7-26 22:22

kei_hk在 2005-7-17 11:15 PM 發表:



這是警方發出的告示﹐內容是「這是警員認可的飲茶地點」﹐顧名思義﹐即是警員可以在此處作小休﹐而告示是和市民說明﹐警員是合法休息﹐不是「蛇王」。

以前是沒有指定的休息地點﹐故此偶然會有市民錯誤投訴 ...


早幾年做老麥,
朝早成日都有一個青衣老差骨走入我地既 Crew Room"休息",
仲要食野唔俾錢,我地食野都食得周身唔自在。

另外,又試過有便裝差佬係樓上酒樓食晚飯,
落黎"晒證"拎左十幾杯新地 ,虧佢地做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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