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mond
發表於 2005-8-3 01:22
UCR683在 2005-8-3 12:33 AM 發表:
掉頭路軌是鐵路禁區,乘客故意留在列車內,讓列車駛進掉頭路軌,基本上觸犯了
「非法進入路軌範圍」的鐵路附例。
我估果位乘客係訓著覺既o者~
駛唔駛講到佢好似特登唔落車咁嚴重....
乘客到尾站唔記得落車呢d事成日都發生
無理由個個都係特登唔落車貪玩入去siding掉頭卦
bigfish_hk2
發表於 2005-8-3 12:35
UCR683在 2005-8-3 12:33 AM 發表:
掉頭路軌是鐵路禁區,乘客故意留在列車內,讓列車駛進掉頭路軌,基本上觸犯了
「非法進入路軌範圍」的鐵路附例。
咁樣坐o係列車內都算係「非法進入路軌範圍」?:o
又唔係行落路軌阻住鐵路運作
咁都有得罰一餐,心淡!#:-/
dennis28a
發表於 2005-8-3 12:53
UCR683在 2005-8-3 12:33 AM 發表:
掉頭路軌是鐵路禁區,乘客故意留在列車內,讓列車駛進掉頭路軌,基本上觸犯了
「非法進入路軌範圍」的鐵路附例。
不是「非法進入路軌範圍」,應是 28E 的「進入限制區」,正是罰款 $5000 及監禁 6 個月。
不過初犯通常都會酌情處理(如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等)。
epsilon
發表於 2005-8-3 23:36
Raymond在 2005-8-3 01:19 發表:
趕人走意即請車上乘客離開車廂
我沒有批抨過那位大使手法不當
亦沒有批抨過佢態度有問題
閣下亦都無須咁執著~
當時我對「趕」字的第一印象係不客氣地褫奪他人的坐車權利,
所以有此反應。
如對閣下做成不便,謹此致歉。
raylex
發表於 2005-8-10 15:20
瞓過龍又點計呢?
HKMTR_A140
發表於 2005-8-11 09:05
yuetming在 1-8-05 12:55 發表:
機場快線兩個總站所有乘客必須落車。
[ Last edited by yuetming on 2005-8-1 at 12:56 ]
機場站至係,香港站可以唔駛落車原車番機場(2號月台開左後就另作別論)
gsrc0525
發表於 2005-8-20 23:15
Raymond在 2005-8-1 02:37 發表:
我響荃灣見過有扶手電梯大使上車趕人走添啦.....
是啊。
本人在14/8/2005在荃灣站2號月台候車時,發現對面的月台便有一聲很嘈吵的聲音發出,好像是「請所有乘客落車,不要留在車廂裡」的站長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