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sonli321 發表於 2009-1-8 22:02

PB602 發表於 2009-1-8 22:22

濫用權力? 胡亂拘捕? 而家死左人喎, 又有人指出巴士曾經急剎車, 有晒人證物證, 唔輪到左派工會話唔告就唔告.

如果你係死者家人角度睇, 無啦啦坐巴士跌到一地都係血, 死左, 如果警察咁都唔拘捕巴士司機, 係咪由得佢繼續開工? 咁公理何在?

巴士司機係無辜既, 法院自然會有公正審訊.

[ 本帖最後由 PB602 於 2009-1-8 22:23 編輯 ]

ccicoltd 發表於 2009-1-8 22:24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107/3/a3s9.html
車長已獲無條件釋放,還要抗議甚麼?不要作秀了。

wilsonli321 發表於 2009-1-8 22:29

wilsonli321 發表於 2009-1-8 22:33

PB602 發表於 2009-1-8 22:35

原帖由 wilsonli321 於 2009-1-8 22:2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說話唔係咁講,
今次事件問題癥結係在警方處理手法,
如果每次都是這樣先拘捕,後調查
那對很多司機都會有很大壓力

死左人, 唔拘捕個司機番去扣留同落口供, 點樣查?

死人事件, 嚴重者可以告誤殺, 罪名好重, 司機確有離港逃走既可能性, 所以一定係拉左先算. 而家唔係商業罪案請人番去協助調查咁簡單.

PB602 發表於 2009-1-8 22:39

原帖由 wilsonli321 於 2009-1-8 22:3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問題癥結係警方處理手法!

急剎車+死人 = 罪行 ??

以今次事件為例,稍有常識都不會看得這樣表面吧!

法律唔係講常識, 係講證據. 死人係好嚴重既事, 而只要有初步證據證明死亡原因同司機有關, 佢係呢件事上就已經係疑犯, 一定會拘留.

wilsonli321 發表於 2009-1-8 22:42

wilsonli321 發表於 2009-1-8 22:45

da54 發表於 2009-1-8 22:49

原帖由 PB602 於 2009-1-8 22:3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死左人, 唔拘捕個司機番去扣留同落口供, 點樣查?

落口供唔係要拘捕左先落得嘅...
如果我係街見到人搶野,係咪要拘捕我先至再落口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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