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ingmok 發表於 2005-8-9 20:46

尋日俾個男朋友割喉個女仔...傷重不治

http://hk.news.yahoo.com/050809/12/1fe5e.html
列謀殺案都無用~個男事主事後跳樓死埋!#:-/
女事主想尋冤得雪都無可能
我好明白個男事主當時既心情,睇住個女朋友俾人撬左去
我諗佢係想完全占有對方....唔想個女仔同第2個一齊先咁做既唧!!
21歲.....咁就無左!!好可惜.....
個第3者依家一定好內疚,好似害死左個女朋友咁!!

歡迎討論~

[ Last edited by winningmok on 2005-8-9 at 20:50 ]

307 發表於 2005-8-9 20:52

就算係同道中人,
我都唔見得呢件案中,
男死者係值得人幫喎...

係,人地係撬左你自己牆腳,
係,係個女仔唔太對得住你,
但係,
用呢個方法來「報復」,
唔通佢又會返來嗎?

佔有?
佢只係愛呢種感覺的其中一段,
但係總無理由俾佢變左做全部ga...

做人真係要識得睇開一點,
反而得著會更多。

chrisappear 發表於 2005-8-9 20:56

winningmok在 2005-8-9 20:46 發表:
個第3者依家一定好內疚,好似害死左個女朋友咁!!

請樓主看清楚新聞內容,案中女死者係與男死者分手後,才另結新歡.
那位新男友根本不是甚麼"第三者".

winningmok 發表於 2005-8-9 21:00

chrisappear在 2005-8-9 20:56 發表:


請樓主看清楚新聞內容,案中女死者係與男死者分手後,才另結新歡.
那位新男友根本不是甚麼"第三者".

睇蘋果話個女仔係上個月己經認識新歡喎
十多日前同呢個男死者分手

我都唔知信邊份報紙呀....份份都唔一樣#:-/

307 發表於 2005-8-9 21:04

就算係份份唔一樣,
最多都只係兩個可能...

但係不論係邊一個可能,
就算係女死者真係有錯都好,
個男死者的做法都係唔值得幫喎...

winningmok 發表於 2005-8-9 21:12

307在 2005-8-9 21:04 發表:

就算係份份唔一樣,
最多都只係兩個可能...

但係不論係邊一個可能,
就算係女死者真係有錯都好,
個男死者的做法都係唔值得幫喎...

我無話個男死者值得幫~
覺得佢非常自私添
但睇佢當時既心情又好難講既,激動起上黎真係咩都做得出
但點都係唔岩架啦!!
所以咪話個男死者做咩要搵個無辜既人陪佢一齊死喎
唉........

307 發表於 2005-8-9 21:17

winningmok在 9.8.2005 21:12 發表:
我無話個男死者值得幫~
覺得佢非常自私添
但睇佢當時既心情又好難講既,激動起上黎真係咩都做得出
但點都係唔岩架啦!!
所以咪話個男死者做咩要搵個無辜既人陪佢一齊死喎
唉........
無,
可能行文上我覺得你好同情佢啦...

winningmok 發表於 2005-8-9 21:20

307在 2005-8-9 21:17 發表:


無,
可能行文上我覺得你好同情佢啦...

由頭到尾我根本係同情個女仔
睇到真係好難過,死得好慘....

Ketsu 發表於 2005-8-9 21:21

情真係好似水咁
「既能載舟,亦態覆舟」
有時情可以係一個人生命既源動力
但有時卻可以係催命符
呢個字真係好玄......

307 發表於 2005-8-9 21:25

Ketsu在 9.8.2005 21:21 發表:
情真係好似水咁
「既能載舟,亦態覆舟」
有時情可以係一個人生命既源動力
但有時卻可以係催命符
呢個字真係好玄......
係ga..
尤其當個人的自控能力比較弱的時候,
真係可以為情而做出好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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